各村委会、各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柳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柳林县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计划》要求,为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化解农村集体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风险,切实减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运转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薛村镇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村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债务排查、核实认定、分类建账、方案制定、集中化解、总结归档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附件:薛村镇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计划
薛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薛村镇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计划
为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化解农村集体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风险,切实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运转,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防范化解集体债务风险为核心,坚持“摸清底数、分类施策、标本兼治、逐步化解”的总体思路,依法依规推进农村集体存量债务化解,健全债务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
彻底排查核实全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明细,厘清债务来源、金额、期限、债权人、利率、形成原因等信息,建立完整、精准的债务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数据实。
(二)稳步化解存量
根据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债务实际,分类制定债务化解措施,优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逾期时间较长、利息负担较重、影响集体正常运转的债务,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三)严控新增债务
全面规范农村集体举债程序,严格执行债务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举债、盲目举债、超能力举债,实现农村集体违规新增债务“零增长”。
(四)健全长效机制
完善农村集体债务审批、监管、风险预警、开支管控等制度,构建“源头管控、动态监管、长效化解”的债务管理体系,从根本上防范集体债务风险。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规范债务核查、认定、化解、核销等流程,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公开公示程序。
(二)分类施策,精准化解
区分债务性质、形成原因、金额大小、偿还期限等情况,划分经营性债务、公益性债务、历史遗留债务、违规债务等类型,一村一策、一笔一策制定化解方案。
(三)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立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际,合理制定偿债计划,优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逾期违约、利息负担较重的债务,防止因盲目偿债影响村级正常运转。
(四)民主公开,接受监督
债务清查结果、化解方案、化解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要及时公开,主动接受村民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和镇政府监管。
(五)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既要全力化解存量债务,又要严格管控新增债务,对违规举债、虚假债务、违规核销、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四、债务界定与范围
本计划所称农村集体债务,是指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公益事业建设、日常管理、历史遗留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应付款项、借款、欠款,主要包括:
1.集体兴办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营性债务;
2.修建村级道路、水利设施、文化广场、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公益性债务;
3.拖欠村干部报酬、村民务工工资、工程款项、物资采购款等应付款项;
4.向银行、信用社、单位或个人的各类借款及产生的利息;
5.村级运转、项目建设等形成的其他历史遗留债务、违规债务。
五、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
本次农村集体债务化解工作与县级安排同步,工作周期为2026年全年,分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与核实认定阶段:2026年1月至2月底
各村要成立债务化解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
要以村级财务账目、合同协议、借款凭证、工程资料、会议记录、决算资料等为依据,对本村所有债务逐笔核查,重点核实债务真实性、合法性、金额准确性、形成原因、债权人信息等内容。
对事实不清、手续不全、来源不明、明显不合理的债务,要认真核查,不得简单认定;对虚假债务、违规债务,要依法依规剔除和处理。
各村要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债务清查、分类登记和初步认定工作,建立本村债务管理台账。
(二)宣传动员与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3月底前
各村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微信群、公开栏等方式,宣传农村集体债务化解政策和工作要求,引导村民、债权人理解支持债务化解工作。
各村要结合本村集体经济收入、资产资源状况、债务规模、债务性质和偿债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化解目标、化解方式、资金来源、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债务清查结果和债务化解方案要经村“两委”研究、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3月底前报镇政府审核备案。
(三)集中攻坚与分类化解阶段:2026年4月至10月底
各村要按照债务化解方案,分类推进债务化解。
1.对村集体有偿还能力、事实清楚、手续完善的合理债务,要按照计划逐步偿还;
2.对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合理债务,要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减免部分利息、延期还款或分期偿付;
3.对利息负担较重的债务,要依法协商降低不合理利息;
4.对村集体债权债务存在关联的,经双方自愿、依法合规、民主程序同意后,可实行债权债务抵顶;
5.对债权人消亡、自愿放弃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且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要严格履行程序后依规核销;
6.对事实不清、程序不规范、明显不合理的债务,要依法依规核查处置。
各村要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房屋、厂房、设备、资源等集体资产,通过租赁、发包、入股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增收渠道;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将集体经营性收入、结余资金等按计划用于债务化解。
各村要于每月月底前向镇政府报送债务化解进展情况,确保在2026年10月底前完成集中化解阶段主要任务。
(四)总结验收与长效管控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底
各村要对债务化解完成情况开展自查,逐笔核对债务台账、化解进度、偿债凭证、核销资料等,查漏补缺,整改完善。
镇政府将对各村债务化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查债务底数是否真实、化解程序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料归档是否完整。
各村要于2026年12月底前报送债务化解工作总结、债务化解台账、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偿债凭证、核销资料等完整佐证资料。
六、严控新增债务
各村确因产业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需要举债的,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严格履行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镇政府审核批准等程序。
未经批准,各村不得擅自举债;不得以个人名义为集体举债;不得举借高息债务;不得超出集体经济承受能力举债;不得以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形成债务。
对违规举债、盲目举债、虚假举债造成集体资产损失或债务风险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债务化解工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把关,确保债务底数真实、化解措施可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在债务化解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虚增虚列债务;严禁违规核销债务、违规支付债务;严禁借债务化解名义侵占集体资金资产。
(三)加强督导考核
镇政府将定期调度各村债务化解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缓慢、资料不规范、化解成效不明显的村进行督促提醒,并将债务管控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
(四)注重风险防控
坚持依法化解、稳妥化解、柔性化解,妥善处理债权人、村民和村集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因债务化解引发信访稳定问题。
(五)规范资料归档
各村要全面做好债务清查、化解方案、会议记录、公示资料、偿债凭证、核销手续等资料整理归档,做到全程留痕、规范可查、责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