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8〕8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吕政发〔2018〕8号)精神,认真做好我镇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庄上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庄上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村、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做好“六件大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我镇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成立庄上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镇政府办、镇财政所、镇民政、镇文化站、镇司法所、镇工商所、镇统计站、镇卫生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站,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镇统计站张书宇兼任。

  五、普查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庄上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庄上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彦民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  峰   政府副镇长

  张书宇   统计站站长

  成  员:姚春平  财政所所长

  王志伟  农经站站长

  刘丽琴  农技站站长

  康生贵  林业站站长

  刘  强  农机站站长

  王兰兰  民政助理员

  杨乃平  司法所所长

  康海照  文化站站长

  李福庆  水利站站长

  高树茂  卫生院院长

  薛鹏飞  工商所所长

  刘杰宏  信用社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