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机关、各村委、各企业: 

  8月29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发生一起重大坍塌事故,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事故发生后,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对救援救治、善后处置、排查整改等提出要求。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作出救援部署,各级各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以赴开展救援。8月30日,省委书记楼阳生,省委副书记、省长林武先后赶赴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重大坍塌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8月30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 省、市、县领导重要批示要求,以及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文件《关于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柳安办发〔2020〕47号),结合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 创建等安排部署,我镇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就做好全镇各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始终牢记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担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计划推进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 在第一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组          长:王    镇政府镇长 

  常 长:杨小君  主任科员 

  副        长:王淑荣  镇人大主席 

          李瑞峰  镇党委副书记 

                  王吉林  主任科员 

          冯    镇政府副镇长 

          李    镇政府副镇长 

          刘蒲卿  镇政府副镇长 

          梁    镇政府武装部长 

          刘荟祺  镇政府组织员 

  成   员:镇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相关站所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安委办(镇安监站),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和检查方式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要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建筑领域安全,扎实做好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油气输送管道、村镇燃气、特种设备、电力、农机、水利、农业、林业、民爆、教育、地质灾害、防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站所、村委、企业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职责分工的原则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研究确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按照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镇政府督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四、 排查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精心组织实施。 

  (二)深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健全领导机构,层层明确各层级安 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责任,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要对本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周密组织认真对生产经营每一个环节、场所、岗位、设备、建筑 单元等进行无一遗漏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留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签字确认。要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要按照隐患整改“五 落实”的要求,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 

  (三)强化部门检查。负有监管职责的站所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中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所辖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检查频次,按照所辖行业领域检查表重点检查内容对标对表开展一轮检查,对不完善检查表进一步进行完善,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要加大“四不两直"突查力度,重点区域和问题突出企业,乡镇、站所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 

  (四)突出责任追究。督查中发现的工作开展不及时、进展缓慢、检查不认真的站所、村委和企业要通报批评。发现企业存在应整改而未完成整改, 或存在反复整改反复发生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上限处罚。要强化隐患整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视同发生较大事故对企业和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造成事故的,依法从严问责。 

各站所、村委、企业要于2020年9月2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方案报镇安委办,每周五将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领导带队督查情况以及相关周报表报镇安委办,9月28日上报活动总结。 

  联系人:王爱祥 

  联系电话:15235885466 

  电子邮箱:llzszajz@163.com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