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8·29”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建筑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按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0]5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讲话精神,深刻汲取“8·29”事故教训,持续扎实开展“三零”单位创建,聚焦安全本质抓安全,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为期三个月的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快房屋安全隐患“见底清零”,不漏一栋、不落一户。完善城乡房屋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守住房屋安全底线红线,为我镇在转型发展上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镇房屋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应的制度。

  到2020年底,在农村重点完成对自建房用作经营的房屋和人员密集场所等两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在乡镇重点完成对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城边村、学校周边等经营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盈利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公房)等四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此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查立改,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相关制度、标准。

  到2021年6月底,完成对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镇农村房屋基本情况。逐步完善农村和城市数字房产数据库。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建设地方性法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将房屋档案信息录入城乡房屋数据平台,实现全镇房屋数据化管理。

  三、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琰     镇  长

  副 组 长:王淑云     镇人大主席

  李瑞峰     镇党委副书记

  李  燕     副镇长

  刘蒲卿     副镇长

  冯  燕     副镇长

  刘荟祺     组织员

  梁  琛     武装部部长

  成    员:王福兴     教办主任

  王  杰     村镇站站长

  高建军     安监站站长

  姚春平     财政所所长

  高树茂     卫生院院长

  李  超     交通站站长

  李福庆     水利站站长

  杨乃平     司法所所长

  王兰兰     民政办主任

  张耀飞     市场监督管理站站长

  刘利琴     农技站站长

  王守忠     畜牧站站长

  王利平     环卫站站长

  刘  强     农机站站长

  杜晋中     中小企业站站长

  邢侯谋     土地所所长

  高中玉     镇派出所所长

  和各村支书及平台管理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蒲卿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村镇站承办。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全力推动此项工作。

  四、责任落实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资金落实、技术服务、督促指导、工作保障、制度建设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县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农村房屋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

  镇村镇站负责指导农村住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镇土地所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房屋选址安全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以及房屋加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行为的审批和排查整治,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整治;

  镇农技站和畜牧站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

  镇市场监管站负责指导经营性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所需的人员培训、必要的房屋鉴定、技术服务和日常办公等相关经费纳入镇政府预算,同时做好各村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宣传、统战、教科、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交通、水利、文物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按照职责,指导主管领域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三)各支部村委要履行实施责任,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按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和重点整治台账,督促整治,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按照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协助配合排查整治工作。

  (四)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履行首要责任,自觉接受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的房屋建设资料,对照整治清单,按要求完成整治。

  五、具体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各支部村委要组织专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房屋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违法建筑、危险建筑的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1.排查内容。

  (1)房屋基本情况。全面排查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建造方式、建筑层数及面积、土地性质、房屋用途、农村房屋用能方式等。

  (2)违法违规建筑情况。以违法建设和违法加建、改建、扩建,特别是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房屋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私搭乱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况。

  (3)危险建筑情况。房屋结构安全,主要排查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农村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使用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消防用电燃气安全,主要排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房屋选址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房屋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施工工地安全,主要排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各类临时用房的场地、消防、用电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和保温材料等。

  2.实施路径。农村分两条路径排查:村庄按照城乡结合部、镇区和集镇、中心村、一般村的路径排查,村庄内房屋按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自住房、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农村房屋按照经营场所(特别是住宅改门店,学校周边的“小卖部”“书店”等经营性房屋)、人员密集场所(超市、酒店等)、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盈利的房屋、老旧小区(含各类棚户区、危旧公房)及老旧房屋。其他房屋的路径排查,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逐类逐房列出清单,有序开展全面排查。

  3.录入房屋档案和数据平台。排查人员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城乡房屋信息档案。农村房屋信息录入国家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编号登记。城市房屋信息录入“山西数字房产”平台。平台录入工作待省、市、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建设完善、组织培训后进行。

  (二)实施精准整治。镇政府按照《柳林县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柳办发〔2020〕42号)文件分工,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领导组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隐患研判、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两清单、一台账”,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1.集中研判。镇人民政府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集中研判,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

  对研判结果为安全的房屋、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已经鉴定为安全的住房,可直接建立房屋安全档案。

  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住房,依据隐患清单,分类提出整治清单。对研判结果为一般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提出鉴定建议。

  对研判结果为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2.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房以及无法确定隐患等级的房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对加建、改建、扩建以及结构形式复杂、6米以上跨度的房屋和钢网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的,全部进行技术复核,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治要求;无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施工的,直接进行安全鉴定。

  3.分类整治。根据研判和鉴定结果,列出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整治,对重点隐患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对照清单,按要求限期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无法加固修缮的予以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4.整治验收。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将实施分级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由领导组组织验收;其他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由支部村委组织验收。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六、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2020年10月一2020年12月)。对六类重点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档案。

  (二)重点整治(2020年10月-2021年6月).对六类重点房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治。

  (三)全面排查(2021年1月一2021年6月).全面排查六类重点房屋之外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建立住房档案,录入信息平台。

  (四)全面整治(2021年1月一2022年12月)。基本完成全镇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完善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各成员部门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本村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主责,行业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导问效。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督察组,赴各村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督导情况,办公室将情况汇总并进行排名。对排查工作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应急值守不到位或者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工作衔接。本方案下发后,《柳林县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柳办发〔2020〕42号)文件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合并实施。对排查中发现的2013年1月1日以来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省协调机制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处理。其他已开展的涉及房屋安全的相关排查整治工作,与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信息栏、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房屋安全意识,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