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各企事业单位:

  病媒生物虽小,但对人类生活和健康的危害极大。特别是最常见的鼠、蚊、蝇、蟑“四害”,每一种类都曾给人类造成过深重的灾难。春夏季是鼠类繁殖高峰时期,也是蟑螂、蚊蝇等病媒生物开始繁殖的时节,做好春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对于控制全年“四害”密度具有重要意义。为及时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健康生活品质,打好庄上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战役,从源头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现将《庄上镇202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庄上镇202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庄上镇202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鼠、蚊、蝇、蟑螂(以下统称为病媒生物)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近两年新冠肺炎等各类传染性疾病肆虐,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防疫防病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疾病传播,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省市政府继续深入创建和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的安排部署,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继续巩固省级卫生乡镇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坚持“预防控制、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集中统一病媒生物防制与日常爱卫工作相结合,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积极开展我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达国家规定标准,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乡镇病媒生物防制标准要求,通过开展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我镇病媒生物中鼠密度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三、防制重点

  1、重点行业: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粪便及污水处理系统等。

  2、重点单位: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饭店、超市、饮食店、副食店、小作坊等),医院及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

  3、重点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存放容器、公共厕所、下水道、污水沟、大中型水体、废品存放处、杂品库房、建筑工地、修理厂、废品收购站点等。

  四、职责划分

  1、重点行业单位(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酿造厂、养殖场、屠宰厂、卫生院、废品收购站等),分别由业主负责具体落实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2、河道、化粪池、储粪池、污水池等由管理单位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区域由个体经营户负责,市场监督局、住建局、环卫中心根据各自管辖范围负责监管。

  3、超市等人员聚集地的公共场所,除采取投放药物等方式进行消杀外,由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督局负责落实安装各类灭鼠、灭蚊、灭蝇设施设备进行物理消杀。

  4、各学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教科局负责落实。

  5、无条件或无能力自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单位,以及对“四害”密度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可委托具备病媒生物防制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有偿服务。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病媒生物防制药物及器械,由县爱卫会、县农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监管。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结合我镇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及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到全民动员,人人动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清理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各种垃圾、污物和卫生死角,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和规范化用药。完善设施、科学用药是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效措施。根据镇爱卫会的统一安排,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各项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卫生死角、污水及地面坑洼死水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保证病媒生物防制药品的足量投放,科学使用病媒生物防制药械,严格按镇爱卫会规定的时间投放灭杀药剂,做到系统不漏单位、社区不漏户、单位不漏室、环境不漏块,确保病媒生物防制效果和各项指标达标。

  对易招致或易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管理、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要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严格控制病媒生物繁殖孳生,要求备有病媒生物防制设施设备,将日常消杀和定期消杀等图文记录存档。

  1、灭鼠工作。坚持“灭、防、堵、清、查”相结合,抓好公共环境、重点场所、行业单位综合防制措施落实和科学灭鼠工作。

  2、(a)灭蚊(蝇)工作。坚持“清、疏、装、防、灭”相结合抓好以化学灭杀为重点,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切实把蝇(蚊)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b)旱厕灭蛆工作。大力提倡改建和使用卫生厕所,春夏季要主动做好卫生厕所日常清洁,结合化学药物进行春季灭蝇蛆活动,做好蚊蝇类消杀工作。

  3、灭蟑螂工作。坚持在开展清除杂物、清除蟑迹、去除卵鞘、堵抹缝隙等环境综合防制基础上,以化学、物理防制相结合,加强蟑螂消杀灭工作。我镇区域内应重点控制德国小蠊的侵害。

  (三)加强药品的监管和人、畜防护安全的工作力度。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保管病媒生物防制药械,严格按照药物说明科学地进行药物投放和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做好人身、家禽家畜和环境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部门职责

  县爱卫会负责全县境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评价以及协调各部门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乡镇农村病媒生物种类及季节消长密度监测、病媒生物防制药剂敏感性试验及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出台详细的监测方案,负责县城病媒生物种类及季节消长密度监测、病媒生物防制药剂敏感性试验及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疾控中心应及时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情况和相关疫情通报县爱卫会及相关单位。

  我镇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或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加工行业经营场所、餐饮业服务单位、酿酒场所、药品经销等单位;卫健体局负责监管医疗机构、宾馆、歌舞厅、商店等公共场所;教科局负责监管本部门、各学校及托幼机构;住建局负责监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管辖单位;能源局负责监管本部门及煤炭企业;应急局负责监管本部门及非煤企业。各职能部门在审批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时,应当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重要条件进行考核验收,对病媒生物防制设施不完善、及其密度超标的,不予发放相关证照,不予质量认证,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七、时间安排

  1、5—11月份我镇要统一时间集中组织开展春夏季和秋冬季两次群众性大规模灭鼠活动。

  2、5—10月份为全县集中灭蚊时间,各监管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重点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工作。

  3、5—10月份为全县集中灭蝇时间,抓住春夏季有利时机,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大力进行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4至5月份宜进行旱厕灭蛆活动,县城及城乡结合部的所有旱厕是投放灭蝇蛆饵剂的重点。

  4、6至11月份为县城集中灭蟑螂时间,相关职能部门应牵头组织,在超市、饭店、个户家庭等区域适时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有效降低蟑螂密度,防止扩大侵害面。

  5、按照以上安排,我镇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大力度举办今年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各乡镇要在抓紧环境整治面上不放松的同时,将灭鼠需用的药品器械购买备齐,统一时间进行灭鼠消杀行动;蟑螂、蚊、蝇也可分区分块的进行统一消杀。

  八、保障措施

  (一)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国家卫生创建活动中的一票否决项目,是创卫活动中的指定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响应号召,健全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牢固树立清洁卫生观念,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制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专(兼)职人员,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监管落实辖区或职能范围内各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全民除害防疫防病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加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广大群众认识病媒生物的危害,正确掌握病媒生物防制的方法,共同营造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做到人人动手,消灭病媒生物。决不随意购买未注册登记或无资质单位和游商小贩出售的消杀药品,同时做好对购进药械的安全保管、施放,以及有效防护的宣传,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三)切实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各村、各单位要设立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用于购置药物及器械、宣传发动、效益评价等,也可以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消杀或购买资质单位消杀服务。原则上,县城公共区域的防制药品、器械、消杀防护用品等由各主管单位统一购买、统一时间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村、单位防制药械由乡镇负责购买,各经营性企业、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灭鼠、灭蟑、灭蚊蝇及灭蝇蛆饵剂的消杀费用也可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各单位或受益人自行解决。

  (四)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查和考核。镇爱卫会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村、企业等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行抽查督导(组织管理、工作制度、经费投入、购药发票、环境整治、消杀措施、药物投放记录、工作小结等),对工作不落实、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其职能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媒体公示;对影响考核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在卫生单位评选、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

  (五)做好病媒生物防制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各单位、各村要将本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相关方案文件、宣传资料、图片影像、工作总结等资料及时收集并装订成册,存档管理。

  附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