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展现我镇新时代退役军人风采,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国防的浓厚氛围,结合我镇实际,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展现退役军人风采、弘扬社会正能量为主线,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推荐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全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爱岗敬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尊老爱幼的优良品质,并按照双拥工作精神,以此呼吁社会各界为退役军人、军属及遗属提供绿色通道,在全社会营造“军民鱼水情”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设立领导小组,由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柳新宇   镇武装部长 

  副组长:刘继娥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高明辉   王建强   李  超   刘宝宝 

  三、评选范围 

  户籍在庄上镇或工作地点在庄上镇的退役军人。 

  四、评选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参加评选

  1、就业创业在自主创业或自主就业过程中,带头建设家乡,促进本地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辖区勤劳致富的“领头羊”,并吸收带领其他退役军人一起致富。 

  2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爱岗敬业、踏实做事,诚信做人,服从组织安排、恪守组织纪律,起到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3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单位或村内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如防疫知识宣传、森林防火等公益事业。 

  4扶贫帮困。积极参加捐赠救助,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 

  5敢于作为。面对危险敢于迎难而上,能够主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退役军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 

  6品行端正。带头遵纪守法,坚持诚信为本,恪守孝义美德,邻里和睦,积极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二)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不端现象的。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的。 

  4、有非法经营等其他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 

  五、评选方法 

  借助党员活动日或“主题党日”活动,由镇直有关单位和各村,邀请本领域和工作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参加评选活动,被评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评选结果当场公布并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出结果上报镇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六、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6月10日- -6月20日)。由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制定本次“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方案,报镇政府审核通过,要求各村退役军人事务站按照要求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发动退役军人踊跃报名参加,报名者上台简述自己的主要事迹。 

  2上报(6月21日- -6月30日)。评选活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推选结果报镇退役军人事务站。被推选成功者需上报1000 -1500字的事迹材料,经审查核实成绩突出的前3名,将上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 

  3投票公示(7月6日-7月20日)。每村评选“最美退役军人”1—2名,镇机关推选2名。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向镇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分别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命名表彰(7月20日-8月1日)。拟定于2021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