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直各机关、各村委、各企业: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修订了《庄上镇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7部应急预案。其中包含1部总体应急救援预案,6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录
一 庄上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
二 庄上镇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
三 庄上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
四 庄上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5
五 庄上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30
六 庄上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3
七 庄上镇非煤矿山应急预案38
一、庄上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一、 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山西省地方性法规、政府章;《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哭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援,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资源整合,协同应对。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要明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和权限,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要充分依靠和发挥驻地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民兵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4.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庄上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镇人民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庄上镇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镇直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
(3)村、村民小组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各村、村民小组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4)庄上镇突发事件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应急预柔。
各类预案应当因地制宜,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补充、完善。
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突发事件类别、级别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突发事件类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和群众性活动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2.突发事件级别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级别的划分标准以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突发事件一般分为: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
以上四个等级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镇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武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组 长: 王 琰 党委书记
刘永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 务 副 组 长: 柳新宇 武装部长
杨小君 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 刘蒲卿 党委副书记
郭晓明 人大主席
柳耀锋 纪检书记
刘荟祺 组织员
李 燕 副镇长
陈燕荣 副镇长
任晓光 副镇长
王吉林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峰 二级主任科员
冯 燕 三级主任科员
王兰兰 四级主任科员
刘芳芳 四级主任科员
李虎林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继娥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成员:镇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相关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安委办(镇安监站),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2.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
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派出所、人武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人民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办公室、民政办、财政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政府办公室、镇委宣传办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调查与评估组)。由镇民政办、安监办、派出所及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3.报告
1、镇机关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镇委、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并立即向县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适时通报镇党委宣传报道组等部门。
2、镇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2.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现场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镇党委、镇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和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4.善后处理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机关干部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2)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3)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4)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5)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6)治安保障。明确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7)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8)经费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镇、村、各企事业单位应优先予以保障。各级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
(9)社会动员保障。建立镇社会动员数据库,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11)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专业人员数据库,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演练,不断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12)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区域救援为主,部门分工协作、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政府成立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的武装部长柳新宇、杨小君担任,副组长由各班子成员担任,。
当发生重特大煤矿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各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总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的镇领导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改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指挥和调度重特大煤矿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总结重特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部门职责
l、 综合办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3、安监站负责了解事故现场事故影响范围,督促检查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准备工作;组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的预防性演练,训练和演习;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周边条件,为救援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联系救护队及负责救灾一线指挥。
4、土地所负责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查询造成矿山事故的地质因素,并提出控制措施。
5、卫生所负责救援医疗物资的储备、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6、电管站负责保障救援的电力供应工作。
四、救援专业组
发生险情时,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辖区内救援所需的人、财、物,以确保救援需要。相关部门牵头设立以下救援专业组:
1、治安保卫组: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组织指挥群众疏散任务。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
2、应急抢救组:由救护队组成,担负事故现场伤员抢救,由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及已以下达命令后的情况汇文。
3、抢险抢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任务。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组织。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
5、专家咨询组:对煤矿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指挥决策提供措施、方案建议。由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
6、善后工作组:负责事故善后、安抚、救助工作,由民政所和煤矿所在村牵头负责组织。
五、事故抢险与救灾处理
(一)基本原则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矿井灾害事故抢救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领导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原则。
2、先救人后灭灾减少伤亡、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3、成立救灾指挥部,各方协同作战的原则。
4、侦察灾情,制定救灾方案,确定救灾的原则。
5、实施救灾方案措施,避免救护人员死亡的原则。
6、事故抢救工作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救灾的原则。
7、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则。
8、消除现场危险,恢复生产原则。
(二)事故抢救处理指挥步骤
l、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首先听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下达命令的情况汇报。
2、抢救指挥部成员制定救灾方案,经详细研究后,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3、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对救护队指战人员与其他参加救灾人员进行战前思想动员,具体布置战斗任务与安全措施。各部门紧密配合,限时完成。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
4、通知井口调度室、矿灯房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与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5、指定一名副矿长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通知矿灯房,凭证发放矿灯。
6、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任基地指挥,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擅自发号施令。
7、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其他安全地点急救后转送医院。得知有人受困灾区一时无法营救出来时,应设法与之联系,稳定其情绪,同时报告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8、指挥部应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遇灾情扩大,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9、井下灾区人员撤出后,指挥部应根据救护队侦察的灾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继续监视灾情变化。
10、事故抢救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人员整理资料,对事故抢救过程、主要经验教训等提出事故抢救处理报告,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
(三)事故抢救处理时的协调指挥
1、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的意见,在决策时应尽量采用。确不能采用时应把情况汇报清楚。
2、充分发挥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灾中的参谋作用。技术负责人应将有关专业骨干分工把关,及时掌握动态,将有关措施、方案和灾情变化有机联系起来研究,即时提出意见,拟出几种可能的应变措施并形成文字向总指挥汇报,技术负责人始终要掌握灾情动态趋势并指定人员即时作出示意图与填注重要资料卡,有利于指挥与总结经验。如技术负责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总指挥应立即任命副职接任他的工作。
3、遇灾情严重、情况紧急时,总指挥应做到稳如泰山,令行禁止,用人得当。总指挥不能离岗或亲往灾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任命代理人履行总指挥职责,不能形成无人指挥。
4、在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监站应牵头组织一次综合性模拟演习,以提高社会救援水平。
5、有关单位应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各种防护嚣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具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求援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意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庄上镇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废弃处理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生产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化学事故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的(火灾、油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区域救援为主、部门分工协作、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原则。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王 琰 党委书记
刘永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 务 副 组 长: 柳新宇 武装部长
杨小君 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 刘蒲卿 党委副书记
郭晓明 人大主席
柳耀锋 纪检书记
刘荟祺 组织员
李 燕 副镇长
陈燕荣 副镇长
任晓光 副镇长
王吉林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峰 二级主任科员
冯 燕 三级主任科员
王兰兰 四级主任科员
刘芳芳 四级主任科员
李虎林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继娥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 安监站 派出所卫生院
电管站 民政所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改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和调度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总结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部门职责
1、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指挥事故现场人员疏散。
3、安监站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事故影响范围,为救援处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准备工作。
4、卫生院负责救援医疗物资的储备、危险化学品的定性检测及受害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教授专业组
重特大化学事故救援是属地政府、部门、企业和辖区内全体公民的义务,发生险情时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辖区内救援所需的人、财、物,以确保救援需要。相关部门应牵头设立以下救援专业组:
1、治安保卫组: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组织指挥群众疏散任务,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
2、抢险抢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任务,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组织,公共设施抢修由城建、供水、电力等部门按各业务范围具体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
4、专家咨询组:对化学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指挥决策提供措施、方案建议,由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
5、善后处理组:由民政部门、事故所在村负责组织。
五、启动和实施
l、凡是事故已造成3人以上死亡、1 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而且事故仍在发展,可能影响周围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或者暂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预测险情发展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事故单位必须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确定的原因、伤亡和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立即报告镇政府值班室,镇政府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镇领导报告,同时,按照镇领导指示,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助工作。现场总指挥由现场最高级别的镇领导担任。
2、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单位除快速上报请求社会救援外,应立即启动单位救援方案,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施救并控制险情,将事故损失除到最低限度。
3、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应根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用相应的救援队伍,实施社会救援,协助企业排除险情,救治伤员,调查处理事故。
4、事故可能对周围人员和周边居民构成威胁时,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根据气象条件,确定疏散方向,距离和地点,正确、有序地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5、化学事故可能引发相邻的危险化掌品发生新的事故时,应急抢救组应迅速将相邻的危险化学品疏散到安全地点,或采取降温等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六、其他事项
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企业)必须加强本单位(企业)重点危险源的控制,制定企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
2、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按任务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预案,建立救援组织,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经常性的培训、学习和训练。
3、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监站每年应牵头组织一次综合性模拟演习,以提高社会援水平。
4、有关单位应按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救援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意识。
四、庄上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提高政府保障消防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镇突发火灾事故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政府负责处置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现进一步调整充实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永强
副组长:柳新宇 武装部长 负责全镇应急工作
杨小君 主任科员 负责企业安全工作
成 员:刘蒲卿 李 燕 陈燕荣 任晓光
冯 燕 高建军 王爱祥 薛明祥
各站所人员、各村委书记、主任、驻镇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以政府分工为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王平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站所消防监管职责:负责全镇消防监管工作。
应急办:负责全镇各类安全工作的应急处置工作。
安监站:负责全镇安全监管工作。
行政执法办: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地质、防汛、消防等的执法工作。
社会事务办:负责服务全镇安全监管及治理工作。
党政办: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的消防管理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重大火灾事故以上信息;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一般火灾事故信息。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有关部门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先期处置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主管部门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
当火灾事故趋向扩大、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重大级别以下火灾事故由事发地有关部门率先启动相关预案;需要镇政府协调处置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由镇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地村、社区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结束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三)恢复重建
重大级别以上火灾事故发生后的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行政村(社区)负责。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建议或意见。
四、应急保障
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火灾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火灾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保障
要保证所需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火灾事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要对火灾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镇内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三)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证灾区群众吃、穿、住、用、医等方面的需要。
(四)医疗卫生保障
镇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疫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各村(社区)、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二)宣传和培训
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火灾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庄上镇人民政府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镇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庄上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统一领导和组织防洪抢险工作,成立庄上镇防汛指挥部。并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伍。
庄上镇防汛指挥机构名单:
政 委:王琰(党委书记)
总 指 挥:刘永强(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 总 指 挥:柳新宇(武装部长)
杨小君(一级主任科员)
冯 燕(二级主任科员)
刘 峰(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镇直各有关站所主要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各企业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燕兼任,负责汛情汇总上报,资料整理汇总,会议组织安排,总体协调后勤保障组、医疗防护组、安全保卫组、应急分队有序协作。防汛办公室电话:4075018。
后勤保障组:刘峰 车秀斌
医疗救护组:高树茂 刘晋杰 王廷柱
安全保卫组:高中玉 付星星 梁 健
防洪抢险队伍名单
队 长: 柳新宇
副队长: 李福庆
队 员: 高明辉 王志伟 张国斌 张海明
张愣愣 杨志飞 王建强 张小军
刘忠平 王 杰 高建军 薛明翔
张利兵 张耀飞 李 超 刘春平
三、防洪抢险物资
铲车2辆、小车3辆、平车10辆、
铁锹30把、编织袋500条。
四、具体要求和责任
进入汛期后,镇防汛指挥部和各村、各企业要坚持执行24小时的值班制度。做好预防和抢险的制度建设和器械、物资的储备工作。有防汛任务的机关,要做到防汛人员及时到岗、到位,要密切注视有关部门发布的险情等级和气象动态,有针对性地搞好预防工作。
(1)发生汛情,镇政府包片领导、下乡干部、村干部在确认发生险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动各级防汛队伍进行抢救。同时,将险情现场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要注意险情现场抢救过程中不允许老人、儿童、孕妇、身染疾病的人员参加,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的发生。
(2)镇政府护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工作、值班人员,第一应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第二要通知相关的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抢救。同时,做好抢险的准备、记录、协调、通讯联络等工作。
(3)有关领导和带班领导在接到汛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报告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办公室人员落实实施。
(4)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值班人员,根据镇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向镇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通报汛情情况,要求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镇防汛指挥部坐镇领导在确认现场情况后,有权调用现场各村和镇直单位的防汛人员、车辆、设备器械。
(6)根据汛情发展情况,有可能酿成大的灾害的,应及时成立防汛现场抢救指挥部,由指挥部总指挥主持或委托副总指挥主持召开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及有关成员的紧急会议,提出处置方案,组织落实抢救工作。有关单位、人员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动。
(7)发生汛情面积较大,损失较严重,灾后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提出详细的调查报告上报县防汛指挥部。
六、庄上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我镇无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火意识,建立防火长效机制
“举国救援不如全民预防”,防火必须宣传到位,调动全民意识积极参与。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亲自抓,分管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各片片长及两个派出所为副组长协助抓,各村下乡干部督促抓,林业站及各个护林员按照区域牵头抓,各村支书、主任亲自抓,各村安全员直接抓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业站长李刚兼任,同时要求各村及时成立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支部成员和村委成员为成员的防火领导组,并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成立相应的防火队,报镇政府备案存档。
二、组建专业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各项制度
1、全镇14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护林员29名,另加一支应急队伍,共60名应急人员,作为全镇防火救火队。
2、森林防火队,按照巡逻区域分为三个片,队长高探峰负责森林防火具体事宜及通知联系各片片长,一片片长郭明亮,二片片长杜兵兵,三片片长白振平。各片片长负责联系督促片内成员按照巡逻管护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巡山管护及封山禁牧工作,并保证在发生火情后通知组员第一时间到达火情现场,按秩序开展救火扑火工作。
3、镇林业站在全镇16个行政村张贴防火公告,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万份,配备带有扩音设备的宣传车一辆,在全镇各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各村配备U盘一个利用村高音喇叭不间断的宣传广播。
4、镇政府防火领导组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由林业站负责安排护林员在各自的辖区内巡山排查,在重点地段、重要时段安排蹲守监控,严格管控火源。
5、所有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统一服从管理。
三、加强防火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完善防火应急处置
1、镇人民政府总体负责我镇所有林地防火工作,16个行政村的支部、村委具体负责属地管辖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包片片长、包村下乡干部为防火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同为防火主要责任人,包区域护林员和村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镇政府每年与各村支书、主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兑现,考核结果与村转移支付工作挂钩。
2、各村支部、村委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早安排、早部署、早排查,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一要加强野外火源控制与管理,努力控制和预防人为火灾的发生,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加强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做到人员上岗到位,扑火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得到有效处置。三要开展经常性火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开展“六清”活动,对全镇所有重点林区内的坟墓、林边、路边、矿边、地边、隔离带边及林区边缘地带利用10天时间集中进行杂草清除行动。
3、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在森林防火期尤其是火灾高发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一名村主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随时掌握当地火情动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逐级报告制度,并且定期检查值班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一遇火情立即向护林员及镇防火办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乱报现象发生。
4、凡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属地管辖,在支部、村委的领导下组织扑救。如果火情较大扑灭不掉的,立即汇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业队实施扑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副总指挥报告,并向县政府办报告。
5、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各级领导的指示,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各支部、村委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情拟定扑救方案。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制订扑救方案,由总指挥批准后立即向火灾发生村下达执行。
6、发现火情,镇指挥部人员除保留1名看守机关领导坐镇指挥外,其余人员必须火速赶往火场进行组织,协调各方力量进行扑火救灾工作。镇防火指挥部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将火灾情况随时报告市、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7、各支部、村委必须做好本村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处理好本村防火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不得延误和瞒报。
四、坚持火情监测,严密扑救预案,严格责任追究
1、本镇范围内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防火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包区域护林员和各村安全员要不间断进行巡逻,搞好火情监测,一有火情,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各村支部、村委要利用村广播进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发现火情参与扑救,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2、各村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无力扑灭时,要立即报告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并抽一名领导向县直有关单位、县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报告,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进行扑火。扑火力量本着以专业队伍扑火为主,群众扑火为辅的原则,统一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指挥。第一梯队为由林业站负责的森林防火队,第二梯队为县森林防火消防武警专业队伍,第三梯队为有关专业单位或厂矿企业专业队,凡发现火灾立即由镇护林指挥部调集镇防火专业队人员进行扑救,如扑灭不了立即请示县指挥部调用第二梯队或第三梯队进行扑灭。
3、镇指挥部与县各通讯网络要紧密配合,要注意镇、村干部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村要配备相应的灭火机具,以备急用。在火险期间各村的安全员要坚持值班,一有情况立即出发。
4、火灾发生后,镇派出所要派人负责火场安全,维持火场秩序,保证扑火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对重大案件要全力以赴协助处理好,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5、在火灾扑灭后,要妥善进行救火人员的抚恤安置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育,形成专题汇报材料。
6、依法治火是森林防火的强制措施,在执法上要严字当头,对火灾肇事者要及时依法从重从快查处。进入防火期后,镇政府将督查林业站牵头,对29名护林员的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及16个行政村的值班制度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村支部、村委要切实履行主要领导责任,各村包村干部与各片片长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对负有森林防火管理责任的镇村两级领导干部,违反安全法规、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庄上镇人民政府
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
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政府统一领导,区域救援为主,部门分工协作、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组 长: 王 琰 党委书记
刘永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 务 副 组 长: 柳新宇 武装部长
杨小君 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 刘蒲卿 党委副书记
郭晓明 人大主席
柳耀锋 纪检书记
刘荟祺 组织员
李 燕 副镇长
陈燕荣 副镇长
任晓光 副镇长
王吉林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峰 二级主任科员
冯 燕 三级主任科员
王兰兰 四级主任科员
刘芳芳 四级主任科员
李虎林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继娥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 办公室 派出所 安监站
卫生院 电管站 民政所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修改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做好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3、发布和解除应救援信号,组织、指挥和调度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4、总结重特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部门职责
l、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3、安监站负责事故现场及事故影响范围,督促检查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准备工作,负责组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预防性演练训练和演习;负责了解事故现场及周边条件,为救援处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联系救护队及负责救灾一线指挥。
4、土地所负责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及查询造成矿山事故的地质因素,并提出防控措施。
5、卫生院负责救援医疗物资的储备、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6、电管站负责保障救援的电力供应工作。
三、救援专业组
发生险情时,救援指挥部有权调用辖区内救援所需的人、财、物,以确保救援需要。相关部门应牵头设立以下救援专业组:
1、治安保卫组: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组织指挥群众疏散任务。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组织。
2、应急抢救组:由救护队组成,担负事故现场伤员抢救。由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
3、抢险抢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任务,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组织,安监站牵头。
4、医疗救护组: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牵头负责组织。
5、专家咨询组:对非煤矿山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指挥决策提供措施、方案、建议。由安监站牵头负责组织。
四、事故抢险与救灾处理
(一)基本原则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矿井灾害事故抢救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领导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原则。
2、先救人后灭灾减少伤亡,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3、成立救灾指挥部,各方协同作战的原则。
4、侦察灾情,制定救灾方案,准确救灾的原则。
5、实施救灾方案措施,避免救护人员伤亡的原则。
6、事故抢救工作有关部门及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救灾的原则。
7、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则。
8、消除现场危险,恢复生产原则。
(二)事故抢救处理指挥步骤
1、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由现场最高级别的镇领导任总指挥,首先听值班领导的灾情汇以及已经下达命令后的情况汇报。
2、抢救指挥部成员制定救灾方案,经详细研究后,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3、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对救护队指战人员与其他参加救灾人员进行战前思想动员,具体布置战斗任务与安全措施,部门紧密配合,限时完成。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
4、通知井口调度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以便分析救灾人员数量与公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救护员。
5、矿长(或指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通知矿灯房,凭证发放矿灯。
6、选下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任基地指挥,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擅自发号施令。
7、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其他安全地点急救后转送医院。得知有人受困灾区一时无法营救出来时,应设法与之联系,稳定其情绪,同时报告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8、指挥部应根据井下灾情报告,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遇灾情扩大,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以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9、井下人员撤出后,指挥部应根据救护队侦察的灾情,测定数据,灾后示意图与处理情况具体分析,进行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继续监视灾情变化。
10、事故抢救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整理资料,对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等作出事故抢救处理报告,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
(三)事故抢救处理时的协调指挥
1、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的意见,在决策时应尽量采用,如果现场条件不允许采用时应把情况汇报清楚。
2、充分发挥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灾中的参谋作用。技术负责人应将有关专业骨干分工把关。及时掌握动态,将相关措施、方案和灾情变化有机联系起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找出几种可能的应变措施并形成文字性材料向总指挥汇报。技术负责人始终要掌握灾情动态趋势并指定人员及时作出示意图与填注重要资料卡,有利于指挥与总结经验。如技术负责人不能胜任抢救工作,总指挥应立即任命其副职接任他的工作。
3、灾情严重、情况紧急时,总指挥应做到稳如泰山,令行禁止,用人得当。总指挥不能离岗或亲往灾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时必须任命代理人履行总指挥职责,不能形成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井下救灾一线指挥,必须由熟悉情况、有救灾经验、懂救护业务、并有指挥能力的领导担任,在指挥部内部,遇重大决策时,主要成员事前应取得认可,个别不同意见可以保留。讨论方案时,切忌个人独断专行,最好在议定后再作决定,有利于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间协调,但也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贻误时机。
4、遇在抢险救灾中灾情发生突变,一线指挥来不及向指挥部请示时,可直接由一线指挥员下达命令,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员在指挥救灾时,要纵观全局,抓住时机,巧妙地组织力量并运用一切可能动用的救灾手段,力争最快地处理好重大事故。在制定救灾方案时,要多作几种情况分析,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顾此失彼”。灾变初期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决不能犹豫、推拉,贻误时机。在处理事故中还要巧妙地组织力量和运用一切手段,井下救灾即不能采用人海战术,也不可打疲劳战,更不允许不配带任何自保设备的人员下井救灾。
五、其他事项
1、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加强本单位(企业)重点部位的监控,制定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2、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按任务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分预案,建立救援组,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经常性的培训、学习和训练。
3、在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监站牵头组织一次综合性模拟演习,以提高社会救援水平。
4、有关单位应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储备,各种防护器材和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救援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意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