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冠宇家庭农场:

现就你种植基地项目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经柳林县农业农村局立项备案项目用地符

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庄上镇土地总体规划,同意备案

二、同意该项目占用庄上镇胶泥垄村,地类全部为未利用地4000平方米,无破坏耕作层、无硬化;

三、用地期限以柳林县冠宇家庭农场与村委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为准。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