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午12时,临县临泉镇湫河花苑小区发生火情,造成5人死亡。5月8日晚,汾阳市钟楼佳苑小区发生火情,造成3人死亡。为深刻汲取惨痛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市、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结合全镇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企业的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维护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双组长,统一领导全镇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王 琰 党委书记
刘永强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柳新宇 武装部长
杨小君 一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刘蒲卿 党委副书记
郭晓明 人大主席
柳耀锋 纪检书记
刘荟祺 组织员
李 燕 副镇长
陈燕荣 副镇长
任晓光 副镇长
王吉林 二级主任科员
刘 峰 二级主任科员
冯 燕 三级主任科员
王兰兰 四级主任科员
刘芳芳 四级主任科员
李虎林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刘继娥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王志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办(中心)、各村委、各企业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统筹负责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协调推进督导以及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武装部长柳新宇兼任。
四、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分管领导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在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镇安委办报告。
(3)对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要通过安全例会、班组班前会通报事故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并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条逐项检查建档,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回头看,对未明确的职责和责任空白进行修订和完善,做到从主 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覆盖。
(6)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7)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9)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10)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11)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12)举一反三,组织对有限空间、粉尘、用电、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聘用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
(1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1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重点行业领域检查
全镇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重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消防、食品药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农畜产业等行业及镇有关单位已确定的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关键岗位。
1、矿山安全:依照《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贯彻落实。对曹家山、兴无两家煤矿及相关洗煤厂进行常态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是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查看学习计划、培训计划、警示教育等;二是检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及超限处置等情况,突出对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火灾、顶板、断层构造带、采掘失调等重大风险灾害排查防控情况的全面检查;三是对停产停建的煤矿、非煤矿山、矸石场要加强巡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特别要加强对矸石场的监测监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倾倒矸石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行为,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四是对照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条检查,看是否一一贯彻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采取切实措施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克服监管形式主义,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五是煤矿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牵头领导:杨小君)
2、危险化学品: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日升、兴武、中石化、富港加油站和富地、蓝焰等燃气公司和煤气燃气集团的监督检查,要把握检查重点:一是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二是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化品的情况。检査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相关问题隐患整改闭环情况。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三是对照年初工作目标,聚焦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各项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领导:杨小君)
3、消防安全:要以兴盛小区、星河湾小区和张家湾、南社周边高层小区以及各个校园、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整改,严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事故。一是重点检查高层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明确了消防责任、消防制度,看大楼内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随意堆放易燃可燃物、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住人、值班巡查不落实等隐患问题,是否对老旧电气线路、失效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升级。二是在曹家山、庄上、张家湾等村,聚焦生产经营性住房排查,重点看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责任是否明确,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对存在的问题是否进行了严肃整改。三是聚焦全镇消防工作,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重点关注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物业公司等单位是否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沿街门店是否违规住人,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力量等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四是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乡村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乡村科普教育范畴。(牵头领导:柳新宇)
4、道路交通:要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客车、出租车、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三轮车(含电动车)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治理行动。重点关注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包括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等工作落实情况。(牵头领导:王吉林,交通中队)
5、民爆物品:要加强民爆物品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管控,对民爆物品流向登记制度,对爆破作业民爆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和爆破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牵头领导:杨小君)
6、食品药品: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农贸、销售经营门店的排查防控,加大对冷链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聚餐点、餐馆饭店以及校园周边小卖店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镇辖范围内酿醋厂以及小作坊等的食品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液化气瓶和黑气瓶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牵头领导:任晓光,综合执法庄上中队)
7、建筑施工:要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 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治理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安全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排查治理曹家山新农村建设工地以及其他各类建设项目安全隐患,严禁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生产的行为。(牵头领导:任晓光)
8、城镇燃气:要加强对燃气经营、使用单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加大对管道燃气用户入户检查,对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等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牵头领导:任晓光)
9、森林防火:要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推动森林防火监控系统、森林防火道路、防灭火装备建设等,提升森林火情监测预警覆盖面积;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加强镇森林消防专业队等应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牵头领导:陈燕荣)
10、地质灾害:要贯彻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情况,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处理工作,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监测人监测力度频次,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同时督促各因采矿而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加大检查和治理力度。做好宣传和巡查,做好避险应急演练,避免人员伤亡。(牵头领导:任晓光)
11、防汛抗旱:要按照国家、省、市、县防汛抗旱工作安排,紧密排查所有水利设施、淤地坝,持续开展“四乱”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时清理区域内高杆作物,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加强水库、堤防等重点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汛应对准备,切实做到组织领导、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预案演练、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六到位”。(牵头领导:陈燕荣)
12、农畜产品加工:重点检查农畜产品生产单位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在期限内,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或剧毒高毒农资产品。向经营单位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经营单位的法律和责任意识。做好进销货台账,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各牵头领导要制定本分管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照方案逐步逐项按时开展专项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 一 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细化的74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十五条硬措施的宣传力度,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各支部村委领导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细化的74条措施,逐条对照落实完成。(2)履行守土有责,对所辖区域所有企业、各类小作坊、餐饮、小区等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同时对非法、违法侵占土地修建各类企业、农场的行为要立即告知违法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书面上报镇安委办。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明晰重点,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分管所辖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所辖领域企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四)加强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1、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开展“6 · 16”安全生产咨询日、“五进”宣传、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2)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镇政府要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2、 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
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专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
五、 阶段安排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精心组织实施,做好动员部署(2023年5月20日前)。
镇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制定本辖区或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检查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镇政府帮扶(2023年7月底前)。
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镇政府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开展帮扶,同时要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重拳发力出击,坚持精准执法(2023年8- 11 月)。
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 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经验成果,持续巩固提升(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严管与服务并重,精准执法重典治乱;各企业要坚持细处着手,严格自查闭环治患;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我镇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必须成立工作专班、必须对标对表落实工作任务、必须突出督导巡查重点单位、必须采取有力举措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牵头负责、监管队伍督导执法、企业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抓好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实行“ 一 闭环、一处理一上报、三公开、一追溯”工作机制:“一 闭环”: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盯住不放,实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镇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企业自报、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镇各相关办所负责执法检查发现和处置的重大事故隐患,于每星期三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组,逐项编号并建立台账,形成每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群众向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的问题隐患,将移交县有关部门进行甄别,属于重大隐患的及时进行反馈,纳入清单管理,属于一般问题隐患的,由各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一处理一上报":各单位定期上报排查发现处的问题,若在55条赋权范围内,由各分管领导与综合执法办联合开展执法处理。不在赋权范围内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处置。“三公开”:县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每周对重大隐 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进行公开。“一追溯”: 在责任追溯上,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按阶段安排对各支村、办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公布考评结果;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 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实行“一案三查”(企业负责人、监管单位负责人和党政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四)规范监管执法。各相关监管单位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自查自改,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于5月15 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措施及部署安排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全镇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印证资料于每月29日前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8月10日前将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隐患排查数据及台账每周三按时上报(见附件)。
庄上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