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现成立柳林县信访局“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并制定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组 长:兰成文 县委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刘玲平 信访局副局长
王国强 信访局副局长
刘利平 信访局副科级领导、驻市工作组组长
康明明 信访局副科级领导、工会主席
高润平 信访局副科级督查专员、督查室主任
武 斌 信访局副科级督查专员、信访接待中心主任
成 员:成丹珍 信访局宣传股股长
郭 峰 信访局督查室副主任
葛贺生 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康 健 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和指示精神,完成相关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结合吕梁信访工作实际,确定“零上访”单位的创建目标和审核认定标准。
(三)为全面提高“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县、乡、村三级及县直单位专兼职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四)对重点信访区域实行重点管理,对重点信访领域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点信访人员确定党政领导包联,实现“控新治旧”目标。
(五)学习外地的先进信访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基层“零上访”单位创建的先进典型,组织召开“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现场会,推动“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六)采取日动态、周汇总、月通报等方式,及时分析研判全市信访形势和“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七)采取电话督査、文书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对“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的督査力度。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实行重点督査、挂牌督办,并在定范围内通报。
(八)制定“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创建活动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范畴。
柳林县信访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