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吕梁市建设和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印发的《吕梁市城镇燃气领域2025年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局《全市公安机关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局党委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党委、政府、市局和局党委关于燃气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责任,聚焦燃气领域硬伤,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困难。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专门成立燃气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城镇燃气领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加强对各部门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打击整治的指导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整体框架下,协同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主动对接各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加强联动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并协助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完成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整合。配合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监管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及时处理发现移送的涉治安、刑事案件,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治安、刑事责任。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的,或者涉及燃气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加强监所燃气安全管理,开展监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消除有关风险隐患。
(二)会同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并协调、推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适时集中筛选一批典型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执法震慑。
(三)配合市场监管、商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控制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的“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法打击燃气领域的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一批涉燃气安全犯罪团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五)积极开展网络巡查,研判分析网络舆情,及时发现涉及燃气领域的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各部门打击整治燃气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六)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燃气运输车辆的路面拦截检查,对超速行驶、违法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纠。
(七)及时宣传严打整治中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事件和打击成果,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及时发现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政治坚定、务实苦干、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基础上,围绕重点任务,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要加强线索摸排和分析研判,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要紧盯各个环节和重点区域,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依托大数据平台,围绕资金链、信息链、物流链,及时发现“黑窝点”“黑作坊”。要强化破案攻坚,充分整合各部门、警种力量资源,运用提级督办、联合督办、专案经营等方式方法,快侦快破一批涉燃气安全案件,重点打击一批涉燃气安全犯罪团伙,迅速掀起打击高潮。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典型案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提升震慑效应,形成严防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至12月)。在集中攻坚基础上,再用一段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打击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度研判、深挖彻查,串并分析、顺藤摸瓜,采取集群战役、区域会战等攻坚举措,对涉燃气安全的各类犯罪实施全链条、全要素、全环节打击,推动形成“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一体化格局。在此基础上,视情发布一批典型案件,推动专项打击整治走向纵深。此外,结合实际分析总结违法犯罪形势特点和打击整治难点,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各类涉燃气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5年12月底)。深入剖析涉燃气安全违法犯罪原因,认真总结专项打击整治中的经验做法,提升行刑衔接质效,推动完善法律法规,注重综合施策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扛牢政治责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工作作为做好当前燃气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在工作中及时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城镇燃气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强力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推动燃气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对核查属实的要依规给予奖励。
(三)定期调度通报。将采取周通报、半月调度、半月督导等方式,通报相关部门排查抽查情况、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燃气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柳林县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