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提高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情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局《关于转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加强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吕公治传发2025〕58号)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现结合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关于清明节期间防灭火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火灾案事件教训,强化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落实一村一警森林防火责任,坚持整体防控、重点管控、立体防范,全力维护清明节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组织机构

    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处置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负责指导、协调警力参与清明节防灭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证处置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火氛围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原则,各部门、各派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新旧媒体开展防火宣传。坚持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五进活动,加大加密宣传,做到消防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防火安全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清明节期间的火灾防范意识。

    (二)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措施防火在于防人。清明节期间属于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各部门、各派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积极配合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属地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和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要主动积极配合乡镇有关部门,在进山通道路口设立防火安全检查站卡,落实进山必查、逢人必检,做到24小时值守,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严禁火源进山入林;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严格实行一村一警保安全的包保责任体系,严格巡查五边,站卡五口,切实管住五头,实时盯住痴呆、聋哑、智障等五类重点人群。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三)积极实行群防联护,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各部门、各派出所要因地制宜,广泛发动辖区群众,统筹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资源,建立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巡防机制,实行有火共扑、无火共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在林区内外及周边焚烧秸秆、祭祀烧纸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坚决杜绝因焚烧秸秆和祭祀殡葬等人为引发火灾的问题。

    (四)严格值班备勤,强化信息报告在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各部门、各派出所要依据职责划分,必须坚持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和部门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逐级报告制度。凡发生迟报、瞒报现象,要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

柳林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