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办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通知(柳办函[2020]33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经过专门会议后认真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推动退役军人事业持续健康向前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现将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汇报如下:
一、坚持权益维护,加大宣传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
2021年度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突出的问题导向,结合本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真正体现其实用性,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可以说,《退役军人保障法》既为退役军人相关工作制定了规范,也是广大退役军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关于《退役军人保障法》,我局于2021年度开展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等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学习宣传,积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根据我局相关工作要求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结合,积极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法条,整体过程一定做到“高效务实”,使退役军人更深刻了解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就业保障,推动2021年度士兵安置工作
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了解掌握思想动态,以及个人对工作岗位的预期需求。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于2021年度关于士兵安置进一步工作要求如下:
1.与县编办对接联系,进一步推进工作协调,同时了解掌握缺人用人单位底数,争取尽可能多的为退役士兵安置提供事业编制。
2.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贯彻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市局有关精神,确保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得到优先优质安置。并根据退役士兵的实际表现,结合部队服役时长及贡献,根据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将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进行合情合理全法开展安置工作。
三、推进乡村服务,完善乡村退役军人体系建设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对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式挂牌并运作起来。为退役军人提供信访接待、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指导、政策研究宣传等专业化服务。从体制机制上保障退役军人的安置、服务和管理,温暖着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人亲属的心,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截止目前,已成立柳林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乡镇服务站15个;成立村(社区)服务站263个,其中,20人以上行政村82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配备已逐步完善,共7人,编制手续正在办理中;乡镇服务站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共39人(专职人员24人);村(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263人,由村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兼职。另外,退役军人在2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服务站专职人员由柳林县政府购买服务的军队退役人员担任,共69名,待遇按照《柳林县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实施办法》执行。县退役军人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关于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经费保障和专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为15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工作经费32万元,为248个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工作经费63万元,解决了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和办公经费。下一步将在此基础上,更好更全面的完善乡村退役军人体系建设。
四、着力把握方向,开展适应性培训活动
一是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知识素养。对于退役军人进一步组织科学的学习宣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模式,将依法行政知识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领域法律法规列入宣传学习内容,组织退役军人集中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法规政策选编》《退役军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适应性培训,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相关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积极推行“法治退役军人事务系。结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涉及业务知识,针对服务对象的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开展和参加“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柳林”、“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社区”等集中宣传活动,本局在扎实推进双拥工作、安置和创业就业、军休褒扬、政权维护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有计划的组织关于退役军人相关培训性活动,提高广大退役军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意识。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在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寻找差距、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柳林作出积极贡献。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