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 示精神,落实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 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
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退役军人事 务局、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2022年度“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弘 扬正能量,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突出榜样模范作用,突出时代 引领作用,坚持典型选树有广度、有深度,兼顾不同身份类别、 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工作岗位。使典型覆盖面更广,影响力更大。 选树宣传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国防建设、乡村振兴、抗击疫情、应急救灾、科技创新、公民道德、创业就业、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堪称楷模的退役军人,彰显广大退役军人永葆本色,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
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三、评选时间
2022年4月一7月。
(一)评选范围:户籍所在地为柳林县的退役军人。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县直各大口遴选推荐不少于1名、各乡镇遴选推荐不少于1-2名。全县最终评选出吕梁“优秀退役军人”候选人3-5名,参加吕梁市的评选活动。另外由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合评选出柳林县“优秀退役军人”10名。
(三)评选条件:遴选推荐应坚持富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确保政治合格、品德良好、 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 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三是勇于 创新、锐意进取,在地方(单位)做出显著成绩;精通业务、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做出骄人业绩,成为所在行业系统的先进典 型;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 社会人员实现创业就业。四是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在“五个文明”实践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 挥模范作用。五是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单位)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赞 扬。六是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 定中有突出贡献的。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1日-4月7日)。县直大口和各乡镇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借助各类媒体资源进行评选活动宣传。
(二)推荐上报(4月8日-4月25日)。各乡镇和县直大口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拟推荐的“优秀退役军人”必须征求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没有单位的征求所在村或社区和乡镇或街道)意见并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各乡镇推荐的“优秀退役军人”经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合审核同意,并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签字盖章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直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退役军人”由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各大口统一筛选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推荐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严格评选(5月1日-5月25日)。由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对推荐对象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研究确定候选名单。
(四)进行公示(5月30日-6月5日)。对确定的拟表扬对象在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表扬通报(6月6日-6月30日)。由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联合进行表扬。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直各大口、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创新推选形式,充分调动军地参与热情,按时间节点完成推选工作,确保评选时间和评选质量。
(二)面向基层,广泛宣传。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立足基层,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深入广泛宣传,形成舆论声势,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带动效应。
(三)认真把关,保证质量。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必须真实可靠,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经得起检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上报的推荐 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严明纪律,严格政审。坚持标准条件,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廉洁关。推荐对象要征求所在单位、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 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生态环境、市场 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
(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县直各大口、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按照时间推进,抓紧完成评选、审核、推荐工作,于4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报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荐报送材料包括:评选推荐报告、《吕梁“优秀退役军人”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和相应推荐表、审核表。推荐报告须 明确推荐顺序,每名推荐对象需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 字的事迹简介。材料均一式5份,以A4纸打印。
联系人:贾雨桦
联系电话:0358-4316606 0358-431433
中共柳林县委宣传部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柳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2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