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晋退役军人电〔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保密意识,普及国家安全教育观及保密法律法规,筑牢保密工作防线。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请于5月20日下午6时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送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11xtyjrswj2@163.com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机关各股室:
根据山西省委保密办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有效防范退役军人领域涉密安全风险隐患,决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部署要求,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着力增强全省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保密意识,普及国家安全教育观及保密法律法规,筑牢保密工作防线。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3日-5月20日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完成时限4月18日前)
依据《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六个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全省系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自觉把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组织开展一次保密警示教育 (完成时限5月10日前)
组织召开保密警示教育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会议及文件精神,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总结上年度保密工作情况并部署今年保密工作任务。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保密警示教育,提升保密工作意识。
(三)组织学习“保密活动月·我们一起学习保密知识”专栏(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在厅微信公众号开通专栏,为广大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提供及时、便捷的保密教育,从4月中旬开始定期发布保密知识、典型案例、保密故事等,不断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共同营造人人懂保密、会保密、善保密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保密工作人员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依托“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网址:http://baomi.org.cn)培训系统,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达到4个学时后进行在线考试,并获得证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系统将于5月5日上线,9月5日关闭。
(五)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完成时限5月20日前)
根据《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对保密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等方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自查自评具体内容,对照自查目录及自评标准进行打分,认真排查保密安全隐患,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牢牢把握保密工作的政治属性,线上宣传与线下教育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深入扎实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确保系统工作人员全覆盖。
(二)加强考评工作。保密工作是党的警戒线,也是党的生命线。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着力建立健全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筹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普及保密常识。县局将加强督导检查,把保密宣传教育月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退役军人工作专项考核重要内容。
(三)重视评估总结。此次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安排有节点、有任务,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聚焦保密重点,突出宣传实效,对每项活动都要及时评估总结成绩、问题和改进措施,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并按时上报。
柳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