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主体企业、煤矿、洗(选)煤企业: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安全水平,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安办发〔2020〕19号)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煤矿、洗(选)煤企业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一进位两提升”总体目标,以“零事故”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严格落实责任,树牢防范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强化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创新监管模式,推动工作中心下移,提升基层治理安全隐患能力,不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和决战脱贫攻坚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活动,促使企业“零事故”达标率逐年上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公共安全风险,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这一关键环节,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通过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治之于未有、化之于未萌。
(三)坚持结果导向。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力量下倾,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努力做到隐患不上交,安全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坚持责任导向。企业、部门(单位)是“零事故”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法人)是第一责任,同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压实扣紧责任链条,做到责任传导到位、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煤矿、洗(选)煤企业“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
组 长:康志跃
副组长:刘元科 卫学河 赵宗尧 薛建斌
王天年 高耀江 贾天才 贺静兵
成 员: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全体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煤矿、洗(选)煤企业“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协调、推进与督导以及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创建范围
县辖所有煤矿、洗(选)煤企业。
五、创建标准
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要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贯穿到区域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投入、大提升、大落实”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快构建大安全体系,形成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县辖所有煤矿、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零事故”。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拉网式、无死角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各企业要深入开展隐患自查,各主体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按要求深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分管负责人每周、班组每日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报告检查情况。
(二)加强安全隐患整治。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企业要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严盯死守,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企业要对自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并指定专人整改,做到闭环管理。要严格重点物品管理使用,做到按章操作、规范使用;要强化管理措施,风险隐患治理到位;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县局将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管执法所需,加强对重点领域工程治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应急救援、宣传培训、购买服务等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使用管理和保障。企业都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齐配强防范力量;职能股室要定期开展巡查,企业依托工会群团组织设立投诉、举报热线信箱,做到人人参与,群防群治;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煤矿、洗(选)煤企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安全生产责任险推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煤矿要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场所、要害部位配齐配全技防物防设施,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
(四)实现安全技能提升。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要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拓宽学习培训渠道,采取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鼓励干部职工提升监管能力,强化监管人员考核督导;加强同先进兄弟单位的交流学习,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交流学习。要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严把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全员覆盖并将相关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确保所有在岗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重点开展班组长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要重点突出企业一线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做好安全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企业要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分级管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把所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通过有效监管和管控措施,全力推进我县煤矿、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零事故”。
六、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铺开,夯实基础(2020年)。认真组织摸排清底,切实找准问题隐患,集中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制度机制,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第二阶段:全力攻坚,提质增效(2021年)。找准制约创建工作的问题和瓶颈,精准施策,攻坚克难,提升治理能力,巩固创建成果,创建工作迈上台阶。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长效常治(2022年)。总结创建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能效,形成长效常治,创建成效显著。
2020年是创建起步年,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1日至5月10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零”创建单位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服务作用,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抓好思想发动,做到人人皆知。
(二)调查摸底(2020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创建活动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要按照监管原则,负责“零事故”创建底数及1至4月安全生产隐患底数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相关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5月1日起,每周五15时前,上报本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排查整治(2020年5月1日至12月20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从5月1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对1至4月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集中化解,做到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明确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化解存量的同时,要继续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建立风险隐患台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动态清零。对于排查出的风险不论大小,均要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四)小结验收(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对创建活动进行小结,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提炼特色的经验做法。
七、具体措施
(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要建立重大风险问题清单制度和防范化解责任分担机制,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控、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度执行。要按照“四效两用”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力量,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区域联动,做到应急措施手段管用、好用,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安全防控体系。要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2020年底前,要制定出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指南,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要对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分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三)强化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要求,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分阶段开展安全管理、防治水、“一通三防”、安全体检等专项检查,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每年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的思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指导服务。要分类细化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强化指导服务。对安全基础好的,要做好服务指导,督促创建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监督管理;对安全基础差的,要以帮助识别管控风险、指导排查治理隐患为主,同时要结合创建单位的实际制定分类监管办法,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在2020年底前要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家“会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法措施,强化技术保障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五)强化重点矿井跟踪治理。一是坚持每季召开一次由煤矿总工程师参加的通风瓦斯和防治水自评会,及时发现通风瓦斯和防治水方面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分别由县局瓦斯防治中心和防治水中心进行重点跟踪,督促治理;二是对于瓦斯和水两大灾害比较突出的矿井,引导、督促煤矿聘请有资质和治理能力的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如西坡(沈阳煤科院—瓦斯、西安煤科院/地宝公司—层压水)、邓家庄(沈阳煤科院—瓦斯)、金家庄三矿(河南/山东—层压水),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盯守、重大灾害进行有效管控,跟踪治理。
(六)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一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依托,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管理为抓手,细化考核程序,严格考核标准,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二是全面推行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岗位工种的操作行为,提高操作技能,减少现场“三违”,有效预防和减少零星事故。
(七)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安全投入责任,夯实安全基础,严格按规定、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按月提取、专户储存、转款专用、手续齐全;二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许可的开采煤层、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安排生产,杜绝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不违规布置多头多面作业;三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八)强化安全知识宣教。要制定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安全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要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效。要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把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要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压实“零事故”创建的责任,健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结合当前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紧盯安全生产工作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任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认真履责,强化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重点内容,全面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对创建工作的全程跟踪检查。要把“零事故”创建活动与推进平安柳林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要围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推进“零事故”创建活动步入良性循环、快进车道。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厂矿、车间、班组、岗位的检查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零事故”创建台帐,并按“五落实”要求逐一整改销号。
(三)舆论先行,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各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零事故”创建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激励争先创优,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要积极培育、挖掘、选树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并进行通报表扬,发挥示范效应。
(四)严格执法,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零事故”创建全过程。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创建单位落实各项工作。在敏感时段要深入基层,加强明查暗访,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力争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动真碰硬,严格工作考核。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并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监督整改到位;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严肃问责。对“零事故”创建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律采取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媒体爆光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县政府安委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各部门“零事故”创建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并把“零事故”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各企业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零事故”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报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洗煤监督管理股,每周五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有好的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
附件:1.“零事故”村(社区)、企业、单位统计表
2.“零事故”创建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3.全县“零事故”创建活动每周动态附表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7日
解读: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零事故”村(社区)、企业、单位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柳林县 | 村(社区) | 学校(含幼儿园) | 医院 | 景区 | 商(市)场 | 厂矿 | 车站 | 机场 | 营业网点 | 宗教场所 | 其他 | |||||||||||
总数量 | 零事故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总数量 | 零事故 数量 | |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零事故”创建重大安全隐患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重大安全隐患简要情况(含详细地点或部位、简要情况、已经采取的整治措施、目前状况等 | 拟采取的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包联领导(县、乡两级) | 整改时限 | 备注 |
全县“零事故”创建活动每周动态附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柳林县 | 农村(社区)“三零”情况 | 单位“三零”情况 | 企业“三零”情况 | ||||||||||||
总数 | 发生案件村(社区)数 | 发生 上访村(社区)数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村(社区)数 | 符合“三零”村(社区)占比数 | 总数 | 发生案件单位数 | 发生上访单位数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数 | 符合“三零”单位占比数 | 总数 | 发生案件企业数 | 发生上访企业数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数 | 符合“三零”企业占比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