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驻矿安监组、主体企业、煤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根据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建议的函》(吕煤监监察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就加强和改善我县煤矿安全监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令长期处于停产的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和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严禁进行一切生产活动,五人小组要加强日常监管,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由刘勇(组长)和刘志峰盯守监管,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由康艳伟(组长)和高林立盯守监管,未经批准严禁组织生产、建设。 

  二、各主体企业、煤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五人小组要认真排查不放心和安全无保障的煤矿,一经排查确认,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在下达停产、停建指令的同时将相关情况报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由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上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 

  三、各相关职能股室、五人小组严格按照省安委办晋安办发〔2020〕19号文要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检查,在督促煤矿自检自改的同时,对所属煤矿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责令煤矿按“五落实”要求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建整顿,并挂牌督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图解: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的通知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