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县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上级有关防汛指示精神,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预防、排查和治理工作为手段,以落实各级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责任制为重点,以不发生人员伤亡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为目标,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优化调度,科学决策,保证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二、防治原则 

  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策群防;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三、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20年度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6—10月上旬。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县局决定成立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康志跃 

  副组长:卫学河 

  成  员:张  强   刘亮亮   车三平   刘健飞   景奴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张强担任。  

  各企业要建立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加强对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度。 

  五、工作重点 

  (一)是否建立地质灾害及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管理台帐、值班值守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应急避让制度、灾害及时排除制度等;是否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建立下雨停产停建撤人、19点前人员升井、封闭井口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否明确巡查责任人、值班责任人等各类岗位责任人,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通讯设施是否畅通。 

  (三)是否制定了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以及险情巡视制度。 

  (四)是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在汛前是否举行一次防汛演练。 

  (五)是否制定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是否提取调查、勘查、治理所需相关费用。 

  (六)是否层层签订了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责任书。 

  (七)工业场区内及场区外矿(厂)属人员是否居住在危房中。 

  (八)工业场区内办公室、职工宿舍及其它重要作业场所周围的排洪渠道是否完好、畅通。 

  (九)工业广场内是否存在受山洪或山洪引发的山体滑坡等灾害威胁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 

  (十)矿(厂)区人员出入的道路周边区域是否有崩塌、滑坡的危险。 

  (十一)矿(厂)区及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记录是否齐全,特别是对矿(厂)区范围内有重大隐患的地质灾害体是否采取了有效监控措施及防治手段。 

  (十二)矿(厂)区工业广场内的边坡、护坡、挡墙是否牢固,是否存在裂缝、变形和垮落危险。 

  (十三)是否存在其它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隐患。 

  六、防治措施 

  (一)明确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责任

  县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各企业制定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监督、检查各企业的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工作的治理情况,组织协调全县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企业具体负责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工作,组织制定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二)建立汛期值班和雨后灾害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情况,确保汛期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各企业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雨后常规报告制度,在降雨发生后按要求将辖区内发生的灾害情况及时报领导组办公室。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及时请示报告,一旦出现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严格按照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报送等级,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不得误时误事,要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有关人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成立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抢险小分队

  各企业必须成立不少于10人的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抢险小分队。 

  (四)建立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完善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排查及台账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值班值守制度;三是建立完善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四是建立完善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应急避让制度;五是建立重要气象信息预报制度;六是建立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险情巡视制度;七是建立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五)做好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为了加强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县局接到有关重要气象信息时由值班人员立即向各企业进行传达。 

  各企业在接到重要气象信息时必须及时做出应急反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民财产的安全。 

  (六)落实物资储备

  各企业按照防汛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必须储备足够的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车辆,确保抢险时及时调用。 

  )落实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责任

  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排查重点认真开展排查、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责任制的落实、清淤除障、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措施落实等。对查出的问题要实行分类整改治理,对短期内能整改的责成专人负责尽快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限期整改;对工程量大,需投入资金的整改项目由企业确定专人负责落实资金限期整改。 

  )落实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各企业必须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抢险小分队必须24小时待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物资储备充足,车辆随时待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到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积极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做好全县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在汛期各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准外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的,必须与县局分管副局长履行请假手续。二是各企业必须落实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及时收集防汛工作情况。三是各企业必须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一旦接到重大雨情、汛情通报,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四是各企业严格上级有关防汛指令。在接到下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地下矿山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二)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相关制度,落实各部门岗位责任制。矿(厂)长是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的矿(厂)级领导是雨季“三防”和地质灾害的直接责任人,要真正把雨季“三防”和地质灾害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头上,实现群防群治。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明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严格值班值守,坚决杜绝各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对思想麻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重大险情和严重后果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图解: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雨季“三防”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