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12月10日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和《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12·10”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柳安办发〔2020〕79号)要求,县局决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大检查领导组并实施监督检查。
组 长:康志跃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卫学河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 强 刘亮亮 车三平 景奴生 刘健飞
三、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和检查方式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和职责分工的原则以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研究确定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按照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的方式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类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
(一)企业自查自整
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健全领导机构,层层明确各层级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责任,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周密组织认真对生产经营每一个环节、场所、岗位、设备、建筑单元等进行无一遗漏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留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签字确认,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要逐一验收销号。
(二)督促检查
县局将加大“四不两直”突查力度,以本次行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和行业规范标准为依据,对所有企业开展一轮督促检查。
1、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装备投入,企业领导现场带班作业、井下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地下矿山“五大员”、露天矿山和赤泥库“三大员”到岗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全员培训情况。
2、现场管理情况
(1)地下矿山: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情况;防透水、防火灾、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采空区塌陷等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淘汰了局部通风机非阻燃风筒、非阻燃电缆和胶带、非矿用局部通风机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五条规定”具体措施不到位的;矿井冬季供暖措施不落实,井筒结冰处理不及时的;职工宿舍、办公场所冬季安全用电、取暖;未按采掘计划进行采掘作业,存在图纸与实际不符的;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井下顶板管理制度及采空区治理措施未落实的;火工品领取、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等情况。
(2)露天矿山: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的是否全部采用了中深孔爆破技术、分台阶开采方法;是否采用了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技术;边坡、台阶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排土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并采取了有效的管理措施。
3、赤泥库。赤泥库值班、巡库、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冬季放矿不规范;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
4、地面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办公设施、调度值班室、职工生活居住环境等地面工业场所是否规范建设和管理;各生产作业系统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
5、班前会管理情况。每日每班作业前召开班前会议,着重强调作业规范要求和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要有会议记录及视频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深刻领会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头。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体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开展。
(三)掌握动态,及时报送。各企业要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报县局,12月25日上报活动总结,县局将对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