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体企业、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2022年7月14日发布《关于近期临汾市发生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我省临汾市连续发生了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6月27日,临汾市尧都区迎旭阳洗煤贸易公司发生一起1人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4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三交河煤矿洗煤厂901排矸皮带发生着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中央空调冷却塔电机着火引燃皮带。
《通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洗(选)煤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抓安全不放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企业要针对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严格处罚。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实际,决定在全县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主体企业、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守住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开展专项整治时间
2022年7月21日-2022年11月21日
专项整治对象
全县洗(选)煤厂及型煤配煤加工企业
(三)整治工作开展方式
1.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通报,结合企业实际,地毯式无死角地对全系统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坑口洗(选)煤厂及与主体企业相关的洗(选)煤厂,由分管洗(选)煤厂的副总经理牵头负责,每月至少对所属洗(选)煤厂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工作;无上级管理公司的洗(选)煤企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每旬必须开展一次全系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每次隐患排查工作必须形成隐患排查及整改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2.县局全面督查检查。县局督查检查工作与企业自查自整工作同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由县局洗煤安全监督管理股全面负责。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主体企业、洗(选)煤及型煤配煤加工企业不按规定次数及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或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按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一律严格处罚。对仍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未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会独立洗(选)煤厂型煤配煤加工企业一律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3.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一是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切实对标对表排查检查,真正做到查漏补缺。排查时,要重点突出设备检修、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停送电作业、危险化学品管理(起泡剂、捕收剂)等是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带式运输设备是否具有合格标志、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周围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或容易发热的物品,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了防灭火设备等方面。同时,今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多,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正确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大对机电设备、电器线路的检查频次;二是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矸石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柳应急发〔2022〕34号)文件精神;三是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柳应急函〔2022〕76号)文件精神;四是针对临汾市发生的两起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是否在全体员工中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五是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是否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做到闭环管理。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我县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虽已有17户洗(选)煤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初审初评工作,并已上报吕梁市应急管理局,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未取得等级。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取得标准化等级是大势所趋,不可心存侥幸,仍必须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企业走过场,弄虚作假,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律取消申报资格,重新申报;现仍未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要切实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尽快达标;对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不理不睬、无计划、无动作、无投入,且现场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必须采取停产整顿措施。
四、全力做好“雨季三防”工作,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度汛
现正值“七下八上”的主汛期,我省各地近期暴雨多发频发,山洪和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加大。各企业要把“雨季三防”隐患排查纳入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雨前、雨中、雨后不间断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处置险情。重点排查边山峪口、高陡边坡、低洼积水、虚土回填区域等灾害风险隐患点以及老旧危房,围墙、挡土墙、护坡下的临时建筑,提前警戒撤离避让。细化、实化防汛应急预案,备足防汛物资和装备,预置应急力量,做到有备无患。做好汛期应急值守工作,畅通灾害预警、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关注市县发布的相关灾害预警,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和停工撤人准备,确保安全度汛。
五、工作要求
各洗(选)煤厂及型煤配煤加工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理念,深刻认识当前安全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重要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所涉的各项工作,要深入分析本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防汛工作相关制度,落实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要真正把防汛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现群防群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洗煤安全监督管理股要加大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查看企业自查台账,是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全程留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是否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整改验收销号;对发现企业存在应整改而未完成整改或存在反复整改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进行上限处罚;在检查过程中要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对未开展自查或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罚;要强化隐患整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视同发生事故对企业相关人员从重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洗煤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督查抽查组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实行组长负责制,原则上不得干扰企业的正常工作;检查要求轻车简从,做好个人疫情防控防护和遵守配合好被检查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收取和接受被督察检查单位的红包、购物卡和宴请,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附件:关于近期临汾市发生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近期临汾市发生两起洗(选)煤厂
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各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省临汾市发生了两起洗(选)煤厂安全生产事故。6月27日,临汾市尧都区迎旭阳洗煤贸易公司发生一起1人高处坠落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4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三交河煤矿洗煤厂901排矸皮带发生着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中央空调冷却塔电机着火引燃皮带。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以下简称“洗(选)煤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充分认识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守住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关于全省洗(选)煤厂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晋应急发〔2022〕25号)的要求,立即责令辖区内所有未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洗(选)煤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待取得标准化等级后方可组织生产。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洗(选)煤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抓安全不放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一律停产整顿、取消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顿结束后,重新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经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各洗(选)煤企业要开展一次全系统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切实对标对表检查,真正做到查漏补缺。排查时,要重点突出排查高空作业是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类运输设备是否具有合格标志、周围存在易燃易爆或容易发热的物品、按照规定配备了防灭火设备等方面。同时,今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多,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正确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大对机电设备、电器线路的检查频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各主体企业要针对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严格处罚。
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受疫情影响,我省洗(选)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各市均未按照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仍有个别市至今还未开展此项工作。针对此情况,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政策及辖区内洗(选)煤企业实际,进行一次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列出计划,切实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促进洗(选)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