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柳林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排部署会”精神,《柳林县省级“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表》,结合《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2025年度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集不精准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应急发〔2025〕70号),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决定继续将“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作为“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坚决办好“民生实事”,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心办好“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认真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提升执法服务企业意识,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能,精准开展企业安全培训,积极为企业减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提升。
二、2024年项目实施评估情况
2024年集中整治成果成效显著。我们认真梳理分析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和冶金工贸企业接受检查过多过频问题,针对问题主要集中在煤矿的实际,聚焦重点、综合施策、集中发力。从整合矿山监管专员队伍、加强执法报备、明确检查内容、开展联合执法等方面下大力纠治过多过频,从集中整治开展以来,2024年6月至12月,我局进入煤矿月均次数与2023年月均次数相比大幅下降。从明确执法事项、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能力等方面强力纠治简单执法,使执法更加规范。从规范行政裁量、规范行政处罚、加强行政裁量审核等方面强力纠治随意裁量,使执行裁量权更加精准。虽然2024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门间联合执法还不够经常、执法系统使用率还不高、线上培训较多、企业师资队伍建设及能力水平仍需提升。今年我们将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之以恒下大力纠治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坚决制止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大力提高培训效果和考评精准度。
三、2025年工作目标
(一)切实减少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次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贯彻一次入企办多事原则,优化“综合一次查”。
(二)全面实行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依据企业风险评级等级,科学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明确年度执法检查频次上限。
(三)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用好用足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山西省应急管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四)按照“聚焦对象、精准培训、分类考核”原则,进一步全面细化完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更聚焦,考核更精准。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急管理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民意办实事”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和工作职责:
组 长:刘元科 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卫学河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宗尧 三级主任科员
高耀江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贾天财 党委委员
贺静兵 党委委员
白芮奇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应军 党委委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股,办公室主任由高贵兵股长兼任,主要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统筹推进实施,检点督促落实,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征求意见
1.以召开座谈会、入企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面向柳林县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5类50户企业,动态公开征求在行政执法、安全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5类直接监管企业每季度分别至少开展一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1),全面梳理行政执法、安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科学规范、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安全培训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二)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过多问题
整治措施:
2.全面实行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2号),综合考虑煤矿安全管理、开采技术条件、灾害程度、生产布局、装备工艺、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员素质及生产建设状态等因素,将全县煤矿按安全保障程度从高到低确定为A、B、C、D四类,其余行业类同。依据企业风险评级等级,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明确年度执法检查频次上限,坚决杜绝随意执法、无计划执法、超规定频次执法。(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3.全面实行“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全面优化“综合一次查”。由综合业务股室牵头负责,组织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进一次门办多件事”的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相关职能股室单打独斗、各行其职的行为,在保障监管不缺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股室实施)
4.严格执行《山西省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将原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员三支队伍整合调整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一支队伍,减少监管层级,为企业减负,同时要求矿山安全监管专员采用安全监管专员APP、电话询问、网络传输等远程巡查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减少入企频次。(煤安股、非煤股、监管专员实施)
5.应急局承担监督检查计划的综合业务股室,需综合上级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规定频次,以月度或季度为周期,将国家、省、市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县执法计划统筹实施,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将2项或2项以上的专项检查合并进行、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压减不必要的执法检查。(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三)着力解决简单执法问题
整治措施:
6.精心组织执法,将本机关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不同业务检查与安全执法检查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实施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对同一企业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查检查,杜绝多头多层重复检查等扰企行为。(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7.严格执法实施,强化重点检查全过程闭环管理,从执法检查准备、检查方案审批、检查任务部署和实施、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处罚、执法情况上传“互联网+执法”系统、督促问题整改等环节,全过程实施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入企活动告知、入企检查事项公示、入企廉政监督公示。(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8.全面提升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煤矿执法全面启用国家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危化、非煤、冶金工贸行业执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直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都要使用执法系统开展,极力纠正执法系统使用不规范、数据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将相关数据作为通报执法情况的主要执法数据来源。(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四)着力解决随意裁量问题
9.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10.用好用足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山西省应急管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实施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罚,让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承担执法监督任务的各股室实施)
11.强化法制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严格执行:现场执法人员初步意见→股室集体会商→分管领导审核→执法股把关→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执法管理股实施)
(五)着力解决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
整治措施:
12.在省厅印发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金属冶炼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后,及时宣讲至各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组织开展内容聚焦、考核精准的培训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要任务落地落实。(综合协调股实施)
13.有效运用省厅编制的重点行业企业一线主要工种考试题库,督促企业秉持“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精准原则,进一步编制完善一线从业人员岗位应知应会手册和考试题库,并纳入安全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聚焦性,全面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综合协调股实施)
14.充分利用培训机构的优质资源、先进设施设备,督促企业分专业开展班组长再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素质能力建设真正落实到基层一线班组。(综合协调股实施)
15.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十条措施》,充分运用执法和入企帮扶等有效手段,深入企业和各培训机构,对培训制度、档案管理以及培训过程开展精准诊断和帮扶指导,持续坚持“逢查必考”。(综合协调股实施)
16.送教入企,各矿山监管组组长或副组长担任主讲人,围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救援相关知识与实操技能等内容,每季度对所监管企业开展一次系统性、全覆盖的入企讲座。危化、冶金监管股股长或副股长依据企业实际数量、生产状况合理安排授课计划,确保每月开展授课不少于一次。(综合协调股实施)
17.加强宣传,各监管股室(监管专员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入企宣传活动,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敲门行动” 等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 “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11·9”全国消防日、“12·4” 国家宪法日以及6月安全宣传月等特殊时段,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微信工作群推送安全知识等形式,同时借助企业内部电子屏、广告栏宣传阵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努力实现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目标。(综合协调股实施)
(六)发挥专业特长,帮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18.柳林县应急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众多,其中高级工程师12人,国家注册工程师60多人,国家注册消防工程师3人,涵盖采矿、通风、地质防治水、机电、安全管理等专业,多人多年以来一直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管理、冶金工贸、洗(选)煤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业务素质较强、行业政策熟悉,在集中整治期间,局党委决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开展“主动帮扶、技术服务”办实事活动,活动形式具体以“入企授课、技术指导、应急知识宣传、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深入企业一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化解信访问题。活动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牵头,从3月开始,每季度都对所监管企业开展不少于3次的办实事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各股室必须将“办实事”情况以不少于300字的书面总结(附相关图片资料)上报县局领导组办公室,形成办实事台账(附件2)。(煤安、非煤、危化、冶金、洗煤、应急、综合以及监管专员组负责实施)
六、保障措施
本项工作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实施,3月中旬前要完成再安排再部署;利用一年时间完成集中整治,再利用一年时间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本次解决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是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提升全县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和效能的重要举措。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简单执法、随意裁量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关系,要将“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实施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问题整改等工作一体推进,统筹推动落实,务求工作实效,确保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加强会商调度。按照省市应急和纪检部门工作要求,建立会商机制,对于推进整治措施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收到的举报事项、发现的涉嫌违纪等问题线索,及时报领导组会商研究;要加强“台账化”管理。
(三)完善落实机制。实行工作专报制度,各业务股室、监管专员组每周一向县局工作领导组报告上周的检查情况相关数据,每月至少报一件典型实事。
(四)全面梳理总结。各股室要对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精准分析研判,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逐项落实。各股室要总结分析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治情况以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五)完善制度机制。各股室要善于总结工作过程中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执法标准化工作,形成管长远、固根本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1.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征求意见表
2.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听民意办实事”典型实事台账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