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听民意办实事”项目成果,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严格规范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入企检查活动的办法(试行)》及《柳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 提高行政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企业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针对此次专项行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组”),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
1、领导组
组 长:刘元科 局党委书记、局长、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副组长:卫学河 副局长
赵宗尧 三级主任科员
高耀江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贾天财 局党委委员
贺静兵 局党委委员
白芮奇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刘应军 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 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负责此次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统筹推进实施,检点督促落实,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等。
3、专项行动工作组及职责
各股室、监管专员小组要全面自查2023年1月1日以来所有涉企行政执法案卷,按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检查案件、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梳理,并将梳理情况汇总后报执法股。在自查自纠阶段和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线索,工作组要抓好整改落实。
三、整治重点
(一)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问题
1.乱检查: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开展检查;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未严格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明确的检查频次要求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扰企,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未严格履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入企检查等。
2.乱罚款: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
3.乱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的;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乱查封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行为
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粗暴执法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1. 滥用职权:超越法定权限执法;选择性执法;以权谋私、收受企业或相关人员财物,影响执法结论。
2.徇私枉法:为谋取私利,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执法;
3.“吃拿卡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向企业索要财物、接受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4. 粗暴执法:在执法中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保障企业陈述、申辩等合法权益 。
5.执法不作为: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及其他不履行或怠慢履行法定职责等。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
各股室、监管专员小组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所有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完毕后各股室填写《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表》、《柳林县应急管理局涉企重点问题自查清单》并报回执法股,执法股将相关数据汇总后上报柳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执法股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案件,形成自查报告,梳理问题清单,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8月)
本次专项行动,要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刀刃向内”式的执法体检,通过设置举报箱、企业填写行政执法问题、意见征集卡,起底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线索,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投诉等方式,形成问题清单,开展全面整治。对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纠治的,要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要重点监督;对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快速反映、果断处置;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要加大核查纠治力度,做到以案促改促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至10月)
执法股要梳理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梳理工作成效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于8月底前报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执法股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评估后,要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股室、监管专员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
(二)严格工作纪律
在专项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
(三)规范入企执法行为
各股室、监管专员小组开展入企检查活动前,向办公室和督查室进行入企执法报备,入企检查活动时,按要求履行“一通知一公示一反馈”(即交付入企检查活动通知书,在企业醒目位置公开入企检查监督事项,并告知企业要按期反馈入企检查监督反馈卡),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关于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规定;执法检查必须全面使用执法系统。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观念 。
(五)严格时限报送
各股室于每月3日前向执法股报回上月涉企行政检查件数、行政处罚件数、行政强制件数,执法股定期向县司法局报送抽查案件数、纠正违规执法数、通报曝光数、移送问题线索等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表
2.柳林县应急管理局涉企重点问题自查清单
3.柳林县应急管理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信息汇总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统计表 | ||||||
填 项目 报股室: 日期: 年 月 日 | ||||||
年份 | 行政检查 |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
合计 | 涉企行政检查(件) | 合计 | 涉企行政处罚(件) | 合计 | 涉企行政强制(件) | |
2023年 | ||||||
2024年 | ||||||
2025年 | ||||||
备注:各执法股室填写本股室2023年以来涉企的执法数据,没有的填无,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执法股。 |
附件3
柳林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信息汇总表 填报股室: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问题 名称 | 企业名称 | 发生 时间 | 涉及的 执法单位 | 执法 类型 | 问题性质 | 问题内容 | 反映人 | 联系 方式 | 监督方式 | 处理 结果 | 处理时间 | 是否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处理人数 | 涉案金额/检查次数(人民币 元/次) | 为企业挽回损失金额(人民币元) | |
说明 | 必填项(文本) | 必填项(文本) | 必填项(年月日) | 必填项(执法部门全称) | 必填项,可选项 | 必填项,可选项 | 必填项(文本) | 必填项 | 必填项 | 必填项可选项 | 必填项,可选项 | 必填项(年月日) | 必填项,可选项 | 必填项(数字) | 必填项(数字) | 必填项(数字) | |
示例 | 关于XXX的问题 | XX有限公司 | 河南省XX市XX县水利局执法队 | 行政检查 | 乱检查 | 张三 | 督办函 | 责令限期整改 | 是 | 2 | 5 | 10000.00 |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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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填写说明:【问题性质】为“乱检查”时,【涉案金额/检查次数】请填写检查次数;【问题性质】为其他选项时,【涉案金额/检查次数】请填写涉案金额。二、请按照说明格式要求,不要更改字段顺序和数据格式。 三、此表主要汇总2023-2025年应急管理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信息,请综合办公室于6月5日前将此表报执法股并保持动态报送。 填表人: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