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矿职能股室、监管专员组、主体企业及煤矿: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防汛责任。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5年汛期,我省降水较往年同期偏多四成,黄河、海河流域山西段暴雨过程较多,可能出现较大汛情;部分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高,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为频繁,致灾风险较高。各煤矿职能股室、监管专员组、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防汛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2022年“8•11”离石王家庄煤矿水害事故,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汛期安全工作。

二、扎实做好煤矿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煤矿职能股室、监管专员组要结合最近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对煤矿5月份组织开展的汛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对排查走过场、搞形式、排查质量不高的煤矿,责令重新开展排查。

一是排查相关水害隐蔽致灾因素和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地表水系及水利工程等致灾风险情况,及时填实地表采动裂缝和塌陷,严格落实修筑堤坝、开挖沟渠、构筑挡水墙、疏排水、探放水、注浆加固等措施,建立完善地面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防止洪水灌井、溃水溃沙。

二是排查对矿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安全有影响的周边山体地质灾害风险情况,落实监测、警戒、转移、加固等防范措施。

三是排查水仓、沉淀池和排水沟渠中的淤泥淤堵情况并及时清理。

四是排查矿井正常和应急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行情况,要对所有排水泵及相关配套的设备组织一次检测检验,并开展水泵联合排水试验,保证其正常运行。

五是排查地面各类设施设备、防雷电装置完好情况和供电线路运行状况,确保防雷设施及各类保护功能完好、双回路供电可靠。

六是排查供水管路、通讯线路、压风管路“三条生命线”和运送(提升)人员“运输线”及运输设备,确保正常、可靠,保持安全出口畅通。

三、做足应急准备,提升应急能力,确保应急有力。

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防汛职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权力。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带班值班人员无需请示,有权第一时间撤人。要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配齐配足水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1次应急演练。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从业人员全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强化全员应急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和水害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全体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应急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汛期各煤矿职能股室、监管专员组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将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应急设施、避灾路线作为必查项目,督促煤矿充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做到应急预案、队伍、物资装备和资金到位。

四、加强预警响应,强化应急联动

县应急局相关股室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接收暴雨、洪水、雷电、大风、地质灾害等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适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加强短时强降雨的临灾预警,采用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实行直达煤矿负责人预警“叫应”,及时“点对点”发送暴雨、洪水等预警信息,加强煤矿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各煤矿企业在接到县应急管理局的“叫应”后,应及时“回应”。当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一级)、橙色(二级)或者可能出现威胁煤矿安全的重大险情时,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停产撤人、转移避险等安全措施,同时第一时间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要严格落实“五制度一预案”,即: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降雨过程中重点部位检查巡查制度、灾害或险情信息报告制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度、极端天气条件下紧急停产撤人制度,发现重大险情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煤矿防汛联系人 :王亚军

联系方式:18735904186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5625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