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股室、执法队:
现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统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开展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统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队、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统计工作办公室,设在执法管理股,具体负责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的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审核分析、上报及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各执法业务股室(队、组)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统计人员,负责本股室(队、组)行政执法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报送工作。
三、统计范围与内容
1.执法主体情况
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部门名称、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资质情况等。
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如年度培训人次、培训内容、考核通过率等。
2.执法案件情况
案件总量及分类:区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不同执法类型的案件数。
案件办理进度:新立案案件数、已办结案件数、正在办理案件数,以及案件办理的平均周期。
处罚情况:罚款金额总数及单笔最大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金额;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等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的实施次数。
案件执行情况:已执行完毕的案件数、正在执行的案件数、未执行案件数及原因分析。
3.执法对象情况
按行业领域分类统计执法对象数量,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企业等。
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执法频次,以及不同规模企业(如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的执法覆盖情况。
4.事故查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信息。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罚款金额、责任追究人数及处理方式(如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
5.执法监督情况
内部执法监督检查次数、发现问题数量及整改落实情况。
外部投诉举报受理数量、处理结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数、胜诉率等。
四、统计报表与填报要求
设计统一规范的《柳林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表》,报表格式应涵盖统计项目、填报单位、填报日期、等必要信息。
各执法业务科室(队、组)每月25日前完成本月执法数据的收集整理,填写《柳林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表》,经本科室(队、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统计工作办公室。
统计工作办公室每月30日前完成全局月度执法数据的汇总审核,对数据异常或存在疑问的,及时与相关股室(队、组)沟通核实,并进行简要分析。
填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漏
报、迟报。统计报表需由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五、统计数据审核与分析
各执法业务股室(队、组)报送的数据,由本股室(队、组)负责人进行初审,重点审核数据的逻辑性、准确性以及与实际工作的相符性。
统计工作办公室对汇总后的全局数据进行再次审核,运用数据对比、趋势分析等方法,检查数据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或矛盾之处。如发现问题,及时追溯数据来源,要求相关股室(队、组)重新核实报送。
六、统计档案管理
强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档案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统计档案包括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应按照年度、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序。
七、统计监督与考核
柳林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执法业务股室(队、组)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数据质量、报送时效性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将统计工作纳入县应急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统计工作表现突出的股室(队、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认真履行统计要求,导致数据严重失真、报送延误或违反统计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由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并适时修订本制度。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