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监管专员组,各安全培训中心、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深化国务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晋应急发〔2020〕92号)规定及省应急厅“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关于解决培训测评不精准不聚焦问题的要求,结合我县煤矿(洗选煤厂)、非煤矿山、冶金、危化等行业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安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各安全培训中心、各企业要切实担当起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将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程抓实抓牢,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山西省《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吕梁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县应急局《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安全风险隐患、岗位技能需求及往年培训成效,科学制定2026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式、考核标准及保障措施,确保培训计划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或缩减培训内容、学时,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核心培训工作
(一)强化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安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利用春节假期前后自主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年度再培训工作(非煤矿山企业按全市非煤矿山复工复建时间安排开展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年度再培训要采用线下脱产培训,坚持“全员覆盖、无死角、无遗漏”的原则,覆盖所有在册在岗从业人员,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新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应急处置技能、新型安全技术装备使用及典型事故案例等方面设置培训课程,按照岗位工种不同制定差异化培训内容,确保培训精准有效。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春节前完成培训的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前须补充不少于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续更新安全知识、提升操作技能。
(二)推动安全管理人员“上讲台”工作
各企业要推动安全管理人员“上讲台”常态化落实,“五职矿长”、副总工程师、“五科专业技术人员”、区队长、厂站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授课,让懂专业、懂管理、熟悉现场的管理人员向一线从业人员讲规程、讲措施、讲操作、讲标准,抓好抓实安全培训第一道关,真正让工人懂操作、懂要求、干明白,让规程措施落地落实。
(三)开展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工作
各企业要积极响应安全生产人才队伍建设要求,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学历教育,重点支持高中及以下学历从业人员提升至中专、大专学历,优先保障安全管理岗位、关键技术岗位从业人员的学历提升需求。可通过与职业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合作等方式,搭建学历提升平台,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为从业人员学历提升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逐步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文化素质和安全认知水平。
(四)完善培训制度修订与执行工作
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对本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进一步明确培训责任体系、培训流程、考核评价、档案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确保制度科学规范、贴合实际。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培训制度,将培训工作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五)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抽考工作
各企业要建立从业人员抽考办法,对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每年至少全覆盖抽考1次,抽考内容覆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流程、事故案例警示等核心内容。抽考结果要及时公示,对抽考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补考并进行针对性补课,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抽考情况纳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作为从业人员岗位调整、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
(六)深化事故警示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取与本行业、本岗位相关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讲解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研讨防范措施等形式,让从业人员深刻认识事故的危害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前要强化警示提醒,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七)持续抓好安管人员和班组长素质能力提升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支撑,班组长是安全生产一线管理核心力量,其安全管理能力直接影响生产现场安全状况。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省内专业高校、培训机构的优质资源和先进设施设备,聚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开展针对性的素质能力提升和强化培训,确保人员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安全管理素养。
三、强化监管服务,确保培训工作落地见效
县局各监管股室、监管专员组要按照监管职责,切实做好2026年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帮扶指导与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培训计划执行、重点培训工作推进、培训制度落实、培训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制定培训计划、未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学时不足、培训效果差、培训档案不规范等问题的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因培训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安全培训中心、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2026年度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培训经费,确保各项培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县安全生产筑牢坚实基础。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