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危化股:
现将我县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紧扣“十五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战略要求,依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柳应急发〔2026〕60号)要求,聚焦持续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智能化管控水平及安全监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任务明确如下。
一、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
1.及时宣贯《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63-2025)开展宣贯培训,督促相关企业对在役储罐区开展对标提升。
2.组织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系统学习《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用规范》等标准规范,加强预警报警提醒管理,强化数据分析,优化运行成效评估模型,督促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
3.持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县局对企业工作部署、自查质量和数据录入进行检查,配合市局、省厅开展专项检查,严查企业“屡查屡犯”问题和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从重处罚。
(二)源头安全准入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4.持续落实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多部门联合审查工作,配合市局、省厅对的2021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现场复核。
5.严格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依法依规完成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核查。
6.对非许可的化工企业开展分类治理。全面摸排辖区内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甲乙类车间、仓库和罐区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根据排查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监管。
(三)强化承包商管理及检维修、特殊作业等安全风险防控。
7.持续推进承包商等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走深走实,推动企业从“建立制度”向“高效运行”转变。全面将承包商、第三方运营单位及外包外租、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外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考核。严把准入关,规范安全协议签订,明确双方权责。对特级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全程视频监控,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和退出机制,实现承包商安全全周期、可追溯管理。
8.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健全完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作业前风险辨识与安全条件确认,严格作业票证审批管理,落实作业现场专人监护。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特殊作业实行线上审批和远程监控,提升作业安全管控水平。
9.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装车过程安全管控。核查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相关资质,严禁车辆资质不符、超范围装载、超载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0.深化安全风险分类分级防控。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经营监管系统)内企业基本信息,对油气储存、工业气体充装企业逐一分类,实施标签化管理;运用经营监管系统,督促油气储存企业、气体充装企业、其他带储罐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年度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
11.组织对油气储存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深度评估,督促企业落实省厅深度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将评估与整改情况录入经营监管系统,确保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企业动态“清零”。结合往年共性问题隐患清单及“回头看”工作情况,配合开展油气储存企业部级专家指导服务,聚焦整治“屡查屡犯”问题隐患,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2.严格烟花爆竹企业源头准入与许可管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规及《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应急发〔2025〕210号)要求,从严审批许可批发企业及零售店(点)。
13.批发企业的设立必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符合批发经营布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批发企业仓库不得设置在建成区内;其选址、内外部距离、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及消防安全设施等应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现行标准规范。新、改、扩建烟花爆竹仓库的,要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
14.依据本地燃放政策合理布设零售店(点),禁止燃放区域内不得设立零售店(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限放时间确定许可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杜绝“禁燃不禁售”。零售店(点)应符合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其选址、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等应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国家标准;不得利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场所申请零售店(点);严禁设立或变相形成烟花爆竹集贸市场及销售一条街。
15.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寄递、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
16.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将辖区内批发企业、零售店(点)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批发企业:重点查处经营超标违禁产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超许可范围储存、不同危险等级产品混存、仓库内超高堆放或堵塞安全通道、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对零售店(点):督促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超量储存、销售非法产品等行为。
17.深化重点时段联合执法。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时段,要加大对批发零售单位检查频次和力度,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防不合格、非法产品流入市场,确保重点时段安全。
(六)重点领域“打非治违”
18.坚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建立属地和行业常态化排查、报告和移送线索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责任倒查机制;要充分发挥联合打击机制,利用信息化、网格化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加强跨区域协同,追根溯源、严查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大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
19.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常态化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线索核查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深化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件追踪溯源,强化行刑衔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的巡查报告职责,以及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流程,建立烟花爆竹“网格化”管理和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手段,组织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废弃养殖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七)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防控
20.提升天然气开采企业重点井场、站场和集输管道安全风险对标自评质效,落实落细“老旧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督促企业对照标准深入排查、动态清零问题隐患。配合市局、省厅开展深度评估。
21.推动建立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四个一”(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一次风险评估、一次会商研判、一次应急演练)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持续开展老旧管道安全风险评估,市局对开展情况抽查,推进人员密集区域管段改建,消减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存量。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化工老旧装置等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22.根据《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对在役的化工老旧装置和储罐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落实防范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硬措施。
23.落实《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逐月细化分解2026年任务台账,按照时序推进、对账销号。
(二)持续推进油库结对帮扶工作
24.按照《关于开展成品油库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石油分公司吕梁油库对柳林县恒源升储油有限公司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提升油库安全管理水平。
(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基础提升
25.配合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家指导服务,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持续开展对标改造提升,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一)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
26.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的全国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着力提升其责任意识与管理能力;组织监管人员及企业相关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化危为安”培训平台的线上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进一步落实“逢查必考、以考促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27.按照市局、省厅工作安排,推动开展新一轮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
(二)基层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28.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按时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
四、提升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应用提升
29.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深化视频智能分析系统、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等多场景融合应用。督促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试生产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等重要场景数据向省级平台传送汇聚工作。
30.持续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有效实现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
31.大力推动化工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培育建设。不断优化企业信息化建设,着力解决人员定位系统未实现三维建模导致空间定位精度不足、无法满足复杂化工环境下应急响应需求的问题;着力解决报警未优化、分级管理问题,整改无关报警泛滥、报警频发、人员处置不到位、报警记录缺失和P&ID(工艺管道仪表流程图)报警设置不全、报警联锁数值与操作规程不一致等问题。指导企业完善提升关键机泵状态监测场景,以及应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AI视频、红外成像等措施替代人工巡检,推动“外操无人化”。坚持典型引路、观摩推动,遴选成熟场景、优秀企业案例,及时组织现场观摩,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建设。继续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完善、应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32.深化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应用,持续应用经营监管系统“一企一档”等模块功能,督促指导县局依托经营监管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许可证办理情况和企业安全监管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助力“打非治违”,赋能安全监管,深化储罐作业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技术运用,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和效率。
33.加快推进“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应用,将危险化学品监测范围扩展至全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并持续完善系统功能,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系统应用成效。
34.持续优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场景。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应用。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以专项执法为抓手,健全源头管控、数字赋能、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
(二)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建设
35.以一级重大危险源储罐区为重点,加快推动化工安全生产智能化、无人化场景建设,积极培育打造化工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示范标杆。
(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应用
36.深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应用。督促批发企业严格落实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确保所有产品出入库信息在24小时内准确、完整录入全国统一的流向管理系统。县局每月对数据质量进行线上抽查并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录入不及时、不准确的进行通报。
37.督促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许可前完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企业端功能建设,并在取证后30天内将视频监控、报警等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对运输车辆进出库区、产品装卸作业、库内产品存放等场景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实现风险智能感知、远程巡查。
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宣贯
38.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等新修订的标准、部门规章的学习宣贯。
39.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和等级标准,高质量推进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用好安全标准化正向激励措施,持续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二)安全执法精准化规范化
40.贯彻执行《2026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健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线上执法检查,在重点时段升级管理后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鉴定机构依法履行鉴定分类和登记法定责任,规范编制及使用“一书一签”等情况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推动化学品“应鉴定分类尽鉴定分类”、危险化学品“应登记尽登记”,切实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
(三)提升安全检查和安全审查质效
41.督促检查人员和专家掌握最新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查找企业和基层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依法查处发现的隐患问题,强化行刑衔接。不得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和设计、施工、评价的缺陷、虚假、不实问题,不得应查处不查处、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严禁专家为非法建设和生产活动提供不实专家审查意见。
(四)深化“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
42.深入落实《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按时间节点完成既定重点工作任务,将行之有效的做法转化为常态化措施。
六、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一)提升企业自我管理能力
43.督促企业落实《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标自查自改。指导企业合法合规履行安全手续,不触犯安全生产红线,扎实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年度培训、严格落实“三新”(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二)提升企业隐患排查能力
44.督促企业建立“举一反三”小组,利用各类事故通报、安全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及时开展隐患类比排查,落实企业内部事故举报奖励,最大程度、最短时间消除同类型事故隐患。
(三)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45.要指导企业严格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卡编制指南》,结合自身主要风险与生产经营实际,重新修订并正式发布现场应急处置卡。修订工作应统筹兼顾相关行业领域、相邻区域的突发事件风险,完善联动应对内容;并定期组织应急推演,确保预案与现场实际高度契合、有效落地。
附件:1.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清单(生产企业)
2.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清单(经营企业)
附件1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清单(生产企业)
事项 | 任务 | 责任部门 | 时间 |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宣贯 | 1.督促企业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应用规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防范化工安全风险十条硬措施》《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等法律、标准、规范等。对企业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和屡查屡犯问题。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2.利用“化危为安”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全员每月线上培训。 | 生产企业 | ||
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 1.企业对在役储罐区对标《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 3063-2025)进行提升。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2.重大危险源企业对标对表开展高水平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排查,对自查过程、质量和整改流程进行审核,提升专业部门全员参与度,杜绝描述笼统(划勾、符合)、自查不深等问题。县局对企业工作部署、高水平自查质量和隐患数据录入进行检查,按照执法计划分级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屡查屡犯等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 正邦 | 7-9月 | |
3.持续落实“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联合机制。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4.督促企业全面将承包商、第三方运营单位及外包外租、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外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考核。严把准入关,规范安全协议签订,明确双方权责。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5.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健全完善检维修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强化作业前风险辨识与安全条件确认,严格作业票证审批管理,落实作业现场专人监护。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6.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健全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装车过程安全管控。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智能化无人化建设应用提升 | 1.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有效实现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动火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 | 正邦 | 持续推进 |
2.梳理新增重大危险源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及时接入相关监测监控数据。 | 正邦 | 持续推进 | |
3.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制度机制,突出特殊作业、检维修、试生产等重点环节部位,加强巡查抽查、异常信息跟踪处置、综合分析等,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风险管控。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4.定期推介优秀案例,企业强化特殊作业审批与管理、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等场景功能融合应用。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5.坚持典型引路、观摩推动,遴选成熟场景、优秀企业案例,及时组织现场观摩,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建设。拓展建设范围,推动石油化工、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数字化基础较好、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开展智能化无人化建设,促进化工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6.继续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完善、应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优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场景 | 1.精准研判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应用,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信息化落地。 | 县局 | 持续推进 |
2.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以专项执法为抓手,健全源头管控、数字赋能、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化工园区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 | 1.对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和化学制药企业开展全面摸底,逐一分析风险、建档立账、分类治理。 | 县局 | 持续推进 |
2.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含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项目)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化工老旧装置等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 1.落实《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 | 县局 | 持续推进 |
2.根据《化工装置老化评估方法》,对在役的化工装置和储罐进行排查和评估(填写3张排查表)。 | 县局 | 4月底 | |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培训 | 1.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国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着力提升其责任意识与管理能力。 | 县局 | 持续推进 |
2.利用优秀企业为缺乏实践经验的监管人员开展实训。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安全执法精准化规范化 | 1.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线上执法检查。依据《2026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 县局 | 持续推进 |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行“扫码入企”开展执法检查。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3.向市局定期上报有关执法典型案例(已办结的)。 | 县局 | 持续推进 | |
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 1.企业建立“举一反三”小组,规范化开展类比隐患排查。 | 生产企业 | 6月底 |
2.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和等级标准,高质量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 | 生产企业 | 持续推进 | |
3.企业结合运行实际修订应急处置卡。 | 生产企业 | 6月底 | |
重点领域“打非治违” | 1.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定期会商研判非法小化工生产形势。 | 县局 | 5月底 |
2.加大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 | 县局 | 持续推进 |
附件2
202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清单(经营企业)
事项 | 任务 | 责任部门 | 时间 |
危险化学品经营 | 1.完成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阶段性总结。 | 县局 | 2026年2月 |
2.按照《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应急厅〔2024〕86号)的通知,对逾期未按要求实施淘汰或改造的,县级监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 县局 | 2026年3月 | |
3.完善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的三类重点企业逐一分级分类,按照油气储存企业(大型油气储存企业、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其他易燃可燃液体企业)、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等类型实施标签化管理;对企业重大危险源按照罐区重大危险源、库区重大危险源等类型及其级别实施标签化管理。 | 县局 | 2026年3月 | |
4.摸排更新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气储存企业(含其他易燃可燃液体企业)底数,采集储罐投用年限、设计及诊断等情况,并在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中进行更新。 | 县局 | 2026年3月 | |
5.企业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其他带储罐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开展年度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清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并将自评情况录入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 | 恒源升、康益 | 2026年4月 | |
6.企业严格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卡编制指南》结合自身主要风险与生产经营实际,重新修订并正式发布现场应急处置卡,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预案与现场实际高度契合,有效落地。 | 各企业 | 2026年4月 | |
7.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深度评估;配合省应急厅结合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开展深度评估抽查工作。县应急局督促企业按时将评估情况录入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 | 恒源升 | 2026年6月 | |
8.结合往年共性问题隐患清单和“回头看”情况,配合应急部开展油气储存企业部级专家指导服务,重点核查整治屡查屡有、屡改屡犯的问题隐患,配合省应急厅抽查上年度服务企业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 恒源升 | 2026年6月 | |
9.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年度自评、深度评估、专家指导服务问题隐患整改,定期线上跟踪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实现高和较高安全风险等级及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 县局 | 2026年9月 | |
10.开展油库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成品油油库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吕梁石油分公司吕梁油库对柳林县恒源升储油有限公司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并按期进行季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评估等,不断提升结对帮扶工作成效。 | 恒源升 | 每季度 | |
11.将2025年初部署的《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及2026年新列入“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并进行总结。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12.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常态化抽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违法线索核查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行为。 | 县局 | 持续开展 | |
13.持续深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定期通报未经统一配号违规实施许可的情况。 | 县局 | 持续开展 | |
14.建立完善危化品经营许可延期、许可超期短信提醒机制,对超期未办理的推送监管人员核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 县局 | 持续开展 | |
15.企业落实《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等标准规范,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开展自查自改。 | 正邦 | 持续开展 |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 1.对许可到期批发零售单位库存清零。 | 县局 | 2026年4月 |
2.制定印发《柳林县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寄递、燃放和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 | 县局 | 2026年7月 | |
3.督促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加快完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企业端和监管平台数据贯通,对运输车辆进出库区、产品装卸作业、库内产品存放等场景实时监测预警。 | 县局 | 2026年8月 | |
4.督促指导批发企业对照法规标准,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现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县局 | 2026年9月 | |
5.对辖区内所有批发企业仓库进行一次深度安全评估,全面诊断其在选址、布局、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形成评估报告,县级应急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 县局 | 2026年10月 | |
6.开展旺季安全督查,依法从严查处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产品、擅自改变仓库用途、超量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零售店(点)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硬措施。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7.开展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烟花爆竹“网格化”管理和部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至少开展1次“打非”联合执法。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油气长输管道 | 1.督促企业开展老旧管道安全风险评估 | 县局 | 2026年8月 |
2.发挥安委办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完成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四个一”安全风险管控年度任务。 | 县局 | 2026年10月 | |
3.严格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依法依规完成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核查(已完成的不重复开展)。 | 市、县(市、区)局 | 2026年12月 | |
其他工作 | 1.通过省级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实现系统共享推送信息贯通至基层一线相关部门,并有效反馈相关监管执法情况。 | 县局 | 2026年3月 |
2.在“危险物品车辆运行安全风险监测系统”中,将危险化学品监测范围拓展至全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 县局 | 2026年6月 | |
3.配合应急管理部开展实训基地和安全培训空间建设运营情况专家指导服务,总结先进经验、推动改进提升,以点带面提高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运营质效。 | 县(局 | 2026年11月 | |
4.按时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2026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5.健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长效机制,按照《柳林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6.推动开展新一轮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技能素质。 | 县局 | 2026年12月 | |
7.在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基础上,积极推进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县局 | 持续开展 | |
8.持续完善危险货物车辆运行风险监测系统功能,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高系统应用成效。 | 县局 | 持续开展 | |
9.企业以各类事故通报、安全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为契机,及时开展隐患类比排查,落实企业内部事故举报奖励,最大程度、最短时间消除同类型事故隐患。 | 县局 | 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