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柳林金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接你公司《复工复产验收申请》(金煤司字〔2026〕6号),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26号)、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24〕106号)的文件要求,对你矿的相关系统、作业地点和相关资料等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并按程序履行签字审核相关手续。
按照《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26号),同意你矿从即日起恢复生产作业,你矿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强化现场安全管控,确保安全。
柳林县应急管理局 柳林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