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吕梁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方案》(吕发改服务发2023198号)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方案》(柳政办发202317号),现印发《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及主体倍增提升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9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及主体倍增提升方案

为全面贯彻《吕梁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方案》(吕发改服务发〔2023198号)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方案》(柳政办发〔202317号),分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加快促进服务业稳定恢复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市场主体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特制定如下方案:

2023年底前,力争服务业市场主体增速保持在20%左右的合理区间,力争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净增10户,其中:交通运输4户,商务服务2户,文化旅游1户,科技服务1户,信息传输和软件服务业1户,房地产1户。

二、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

(一)商贸服务

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持续开展“晋情消费·品质生活” 系列促消费活动, 支持商贸零售、 住宿餐饮等重点领域消费, 促进汽车、家电、家居、油品等大宗商品消费。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 打造文化特色更加鲜明的夜间消费场景。加快住宿餐饮恢复发展,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加强与互联网订餐平台合作, 推广“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经营模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服务全覆盖、公益性大型农贸市场建设,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贯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

(二)文化旅游

提振文旅市场,深化与重点客源地交流, 积极融入京津冀“朋友圈”,在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地区打响柳林文旅品牌。支持和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化、多样化、融合创新发展,发展新型旅游消费业态,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提升文旅产品品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旅游安全质量、 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三提升”行动。强化民宿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实行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营造良好旅游氛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养老服务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县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制定养老服务清单,强化农村养老服务, 开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 实施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托育服务

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 多渠道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五)房地产业

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推动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首套刚性住房需求,鼓励改善性住房消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柳林支行、县银保监局

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升级

(六)交通运输

优化现代物流体系,加快物流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化改造,大力发展专业化物流、跨境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供应链物流、应急物流等重点行业, 出台支持网络货运发展政策。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工信局)

(七)金融业

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指导金融机构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加大对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及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用好各类专项贷款,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优质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低碳债等特色品种债券, 提升融资规模、 优化融资结构, 服务创新转型、 绿色发展、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柳林支行、县银保监局

(八)科技服务

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省、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 积极培育认定一批省、市级科技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

(九)信息服务

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持续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积极拓展数字融合应用新场景,开展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试点,推动数实融合、数智赋能, 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十)高端商务服务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服务品牌。支持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网络招聘、 人才培训、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培育壮大会展品牌,重点打造具有省级影响力的本土会展品牌, 积极支持企业打造线上展会平台, 探索线下线上同步互动、 有机融合的办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工信局

十一)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根据不同乡不同产业小农户的农业作业环节需求, 发展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 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 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农业发展中心

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服务主体延伸产业链条, 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耕种防收、产后贮藏加工销售, 构建完整完备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全产业链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

培育农业服务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 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推动“特”“优”农业转型。积极申报农业生产托管省级优质服务主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农业发展中心

四、加快发展非营利性服务业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开展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公布重点行业( 岗位) 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明确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与增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保障工资支付。在预算安排、执行和资金拨付上, 优先保障工资支出。工资预算纳入“ 三保” 预算审核范围, 指导县级优先足额保障工资支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对财力困难的部门在转移支付和资金调度上加大倾斜力度确保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机制,强化调度, 抓好常态化月调度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发挥好行业领域牵头抓总作用, 加强行业调度分析, 细化行动举措加强行业指导。各部门要对各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 解决好制约服务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好总结提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服务业提质增效、主体提升等工作,对各地、各行业推进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典型事例等,要全面总结提炼,每周报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