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经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出具柳林县火车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费单位

柳林县火车南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连续停放 24 小时为一日。未达到单日最高收费标准的部分,以每小时为计费单位;达到单日最高收费标准的部分,以日为计费单位。

二、收费标准

当日停车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收费2辆次;超过1小时之后,每超过1小时加1辆车,不足1小时1小时计费24小时最高收费额不超过15元。

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火车南站停车场经营单位可根据运营情况适当下浮。

三、减免优惠政策

对下列情况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执行公务且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明显标识的军车、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车辆;

)国家和省市有其它明确规定的车辆。

四、加强收费公示

火车南站停车场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监督投诉方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 8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87日。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8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