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原则,统筹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五五”开局之年发展要求为引领,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精准高效”原则,聚焦发改领域核心监管职责,通过清单化管理、差异化检查、数字化赋能,构建“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所有行政检查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清单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提升检查精准度,依托风险分类和信用等级数据,对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重点领域检查覆盖率100%

3.优化检查效能,非现场检查应用率显著提升,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4.健全闭环管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线索移交办结率均达到100%,形成“检查反馈整改复核”全链条监管。

三、检查对象

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企业。

四、检查内容

1.地方性粮食企业承储的地方政府储备粮(油)、地方临储粮等政策性粮油,以及被检查库点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规模落实及相关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库存数量真实性、质量安全达标情况、储备粮轮换执行情况等。

2.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防护设施完好性等。

五、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分类

1.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统一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及时公开。

2.重点检查。对高风险、重点领域及信用等级较低的检查对象,实行定向重点检查,强化监管力度。

3.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4.个案检查。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开展个案检查,不受年度计划频次限制。

(二)实施流程规范

1.检查前。除突发事件外,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检查对象,明确检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2.检查中。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3.检查后。使用相关平台检查的,1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依法需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或书面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六、检查频次

检查实施阶段(20261—11月):各股室根据工作开展检查。

总结归档阶段(202612月):对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措施,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行为。检查人员需持有效执法证件开展检查,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不得干预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内部室及跨部门协作,共享检查标准和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3.健全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在检查中索取或收受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规检查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3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