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职能主要分六大块,分别是:
1、经济调控职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组织国家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2、粮食职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物流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收购、销售计划和动用的建议。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设施;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县储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定县级储备粮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物价职能。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组织落实国防动员需求,协调军地重大事项的对接。
4、国防动员职能。拟订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战略物资储备、经济动员、国防交通建设等计划。组织协调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5、民营经济职能。承担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建立完善全县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价意见和改革措施建议。
6、数据经济职能。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工作,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规章草案、管理制度、指标标准规范。组织拟订数字柳林、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拟订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