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站、队: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我县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好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充分展示一年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新形象、新成效, 现就2021年“3·15”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和要求, 严格遵照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 切实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 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 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进一步推动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努力营造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李仲虎担任,成员由消保股、药械股、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种设备股、各基层站、队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股,电话:4029997。办公室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工作。 

  三、活动的主题:“守护安全畅通消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四、活动形式:各基层站、队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统筹做好各项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各股、站、所负责人全面部署开展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手段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确保市场规范有序。 

  (二)开展消费维权社会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 以《民法典》施行为契机,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暴露出的消费安全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消费教育,比如举办线上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帮助消费者掌握消费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开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一是举办2021“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解决消费投诉热点问题;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微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印制主题宣传手册、画报;三是开展“消费新时代维权新理念”主题征文活动借用媒体媒介的各种线上活动,征集消费维权案例。 

  (四)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做好应急处置工作。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不仅可以咨询相关消费维权知识,还可以对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一般商品、食品、服务质量,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价格违法行为,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投诉举报。 

  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要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答疑解惑、解决纠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消费者服务。做好突发事件得应对和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和“3·15”活动有机结合,建立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参与“消费新时代维权新理念”主题征文活动宣传选树活动,确保参与度和覆盖面。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是全社会承担的共同责任,各单位积极动员各行各业广泛参与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组织和邀请当地有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从形式上、内容上、做法上找出亮点,力求活动搞得有特点、有新意、有效果。 

  (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基层站、队在“3·15”活动期间,要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通讯联络通畅。要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各种事故和意外的发生,确保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不出任何问题。 

  (四)反馈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基层站、队要及时交流反馈信息,挖掘总结在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活动完成后将活动简报及图片报回12315投诉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