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基层站:

  现将《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处置、打击传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止传销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因传销活动引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准确、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二)工作原则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打防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涉及跨县(乡、镇)的、超出事发县(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两类: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事件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四个级别(详见附表1)。

  二、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指挥体系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成立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组织领导、指挥开展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指挥体系由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以下简称县局应急指挥组)和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组(以下简称县局应急执法组)组成。

  (一)县局应急指挥组

  组  长: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成  员:办公室、人教股、法规股、信用监管股、消保股、广告股、财务股等机关股室和12315举报中心、各基层站(县局应急指挥组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附表3)。

  (二)县局应急执法组

  县局应急执法组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级别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主体。跨界较大级别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由县局应急指挥组负责协调。

  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设现场处置小组、综合小组、应急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4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县局应急执法组各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附表4)。

  三、风险防控

  县局应急指挥组依法对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做好风险防控、评估,制定防控措施,依托基层组织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监测和预警

  (一)日常监测

  县局应急指挥组要根据本地发生传销活动的特点和种类,完善相关监测网络,配备专业设备,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地点、人员,及时掌握重点信息,并组织各基层站进行核查反馈。

  (二)事件预警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级别,即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IV级以下情形的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详见附表5)。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按等级、区域、权限发布预警。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县局应急指挥组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接报

  各基层站要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一旦发现传销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告。县局应急指挥组应进行核查确认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在逐级报告的同时,可越级上报。

  (二)核查及报送

  县局应急指挥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报告,并进行分类处置。

  (三)先期处置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做到打早、打小。要根据事件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迅速协调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先期处置。

  (四)应急响应

  县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IV级、III级、II级、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级别县级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详见附表6)。

  1.IV级应急响应

  符合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发地县局应急指挥组启动IV级县级应急响应,并报县应急指挥组。IV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跟踪。

  2.III级应急响应

  符合III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III级县级应急响应。III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执法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络,形成联合执法态势。县局应急指挥组对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市局指挥部。

  3.II级应急响应

  符合II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建议启动II级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指挥组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协调、指导处置工作。II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执法工作。

  4.I级应急响应

  符合I级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报告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建议启动I级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指挥组迅速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先期指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出现I、II级县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制定防控措施,并迅速与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增援准备,通知全县事发地之外的乡(镇)基层站随时待命。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在1小时以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以内到达事发地区,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先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启动III、IV级县级应急响应时,县局应急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依据突发事件响应级别指挥、督导处置工作,关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或降级响应级别。

  (五)响应结束

  县局应急执法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告,处置结束后,县局应急指挥组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建议终止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执法组与县局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各项工作交接,并留专人负责协助县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后续工作。

  六、后期处置

  县局应急指挥组应及时对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发展态势、经济损失和受害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出工作总结。

  七、 信息发布

  IV级、II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局应急指挥组负责,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II级、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局应急指挥组汇总整理,报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批准后进行发布。

  八、附图和附表

  附图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分级 

  打击传销

  突发事件

  分级

  一般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影响社会秩序和居民正常生活的; 

  (2)5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300人以上1000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稳定的; 

  (2)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主要街道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20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2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表2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组成及职责

     

          

  县局应急 

  指挥组 

  研究制定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向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现场处置,制定有效对策;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对所需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做好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和宣传等相关工作;向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反不正当 

  竞争股 

  研究制定、落实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向市局应急指挥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总结工作;完成县局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 

  负责对其他职能部门和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的组织、协调、文件转达、应急执法车辆的保障等工作。 

  人教股 

  负责县局人员的抽调和协调工作。 

  法规股 

  负责提供法律支撑,牵头做好重大传销案件的审核、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部   门

  职        责

  信用监管股

  配合做好违法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消保股

  负责受害者的申诉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广告股

  负责组织涉事主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等工作。

  财务股

  负责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执法设备和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

  负责涉事主体的网上舆情监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报道、维稳宣传等工作。

  12315举报中心

  负责事件的投诉受理反馈等工作。

  基层站

  配合反不正当竞争科做好现场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

  附表3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方式

  单位名称

  责任人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备 注

  组  长

  县市场监管局

  郝改俊

  副局长

  13834358498

  副组长

  县市场监管局

  张文瑞

  反不正当股股长

  13835804300

  县市场监管局

  蔡转转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15935853911


  成  员

  县市场监管局

  牛军军

  办公室主任

  13903586597

  县市场监管局

  王志宏

  人事股股长

  13485420490


  县市场监管局

  宋维利

  法规股股长

  18603586526


  县市场监管局

  崔二强

  信用监管股股长

  18103462951


  单位名称

  责任人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备 注

  成  员

  县市场监管局

  毛少红

  消保股股长

  18735853709

  县市场监管局

  田永凤

  广告股股长

  13033474748


  县市场监管局

  刘於真

  财务股股长

  15103582288


  县市场监管局

  毛少红

  12315举报中心主任

  18735853709


  县市场监管局

  薛保平

  庙湾站站长

  13834366191


  县市场监管局

  贾汉枫

  三交站站长

  13835851616


  县市场监管局

  王建兴

  贺昌站站长

  13935825383


  县市场监管局

  宋玉亮

  青龙站站长

  15535861518


  县市场监管局

  闫健

  王家沟站站长

  13453831689


  县市场监管局

  留誉站站长


  县市场监管局

  刘利强

  石西站站长

  13835851449


  县市场监管局

  刘林晓

  李家湾站站长

  15534326669


  成   员

  县市场监管局

  张玉芬

  高家沟站站长

  18035802111

  县市场监管局

  薛志忠

  成家庄站站长

  15333584846


  县市场监管局

  习强

  穆村站站长

  13633585291


  县市场监管局

  刘海彦

  薛村站站长

  13593377882


  县市场监管局

  刘勇勇

  孟门站站长

  13753890886


  县市场监管局

  张耀飞

  庄上站站长

  15835166726


  县市场监管局

  刘玉军

  贾家垣站站长

  13935869110


  县市场监管局

  李帝

  陈家湾站站长

  13453830572


  县市场监管局

  刘燕鹏

  金家庄站站长

  13834763199


  县市场监管局

  郭子君

  薛家湾站站长

  15535892511


  附表4

  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组组成及职责

工作组

  牵头单位

  职        责

  备注

  综合小组

  办公室及反不正当竞争股

  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报告打击传销突发事件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处置小组

  各基层站

  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处置、信息报送、情况上报等工作。

  应急保障小组

  财务股

  协调处置事件所需要装备和物资;提供相关办案设备和技术支持等。

  宣传报道小组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

  负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统一发布对外信息、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附表5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IV级蓝色预警

  III级黄色预警

  II级橙色预警

  I级红色预警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V级,传销人员数较多,集中聚集。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II级,传销人员数较多,集中聚集,发生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I级,高度危险,传销人员数众多,集中聚集,围攻政府,堵塞街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级,极度危险,传销人员高度聚集,围攻政府,堵塞街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由事发地县启动IV级应急行动基本程序执行。县局应急指挥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

  由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III级应急行动基本程序执行。县局应急指挥组提出防控意见,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负责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全程督导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信息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做好应急善后处置,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和总结。

  (1)信息核实汇报。接到有关情况汇报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络,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

  (2)启动应急预案。市局指挥部启动预案。

  (3)采取应急措施。县局应急指挥组先期开展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在市局应急执法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善后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受伤人员要给予救治帮助,也可紧急调用物资给予补偿。

  (5)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

  (1)信息核实汇报。接到有关情况汇报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络,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

  (2)启动应急预案。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

  (3)采取应急措施。县局应急指挥组先期开展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在市局应急执法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善后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执法受伤人员要给予救治帮助,也可紧急调用物资给予补偿。

  (5)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

  附表6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

  IV级响应

  III级响应

  II级响应

  I级响应

  启动条件:

  (1)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影响社会秩序和居民正常生活的;

  (2)5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

  启动条件:

  (1)300人以上1000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稳定的;

  (2)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全程督导。

  启动条件:

  (1)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主要街道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迅速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域增援准备。县局应急指挥组在1小时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内到达事发地区,先期进行现场指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启动条件:

  (1)20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2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迅速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增援准备,通知全县事发地之外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应急执法组随时待命。县局应急指挥组在1小时以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以内到达事发地区,先期进行现场指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印发

  柳市监发〔2021〕69号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基层站: 

  现将《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处置、打击传销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禁止传销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因传销活动引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及时、准确、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执法行动。 

  (二)工作原则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处置有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打防结合、长效监管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涉及跨县(乡、镇)的、超出事发县(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两类: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抗法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事件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四个级别(详见附表1)。 

  二、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指挥体系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局)成立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组织领导、指挥开展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指挥体系由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以下简称县局应急指挥组)和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组(以下简称县局应急执法组)组成。 

  (一)县局应急指挥组 

  组  长:县局分管领导 

  副组长:县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成  员:办公室、人教股、法规股、信用监管股、消保股、广告股、财务股等机关股室和12315举报中心、各基层站(县局应急指挥组的组成、职责、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附表3)。 

  (二)县局应急执法组 

  县局应急执法组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级别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主体。跨界较大级别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由县局应急指挥组负责协调。 

  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设现场处置小组、综合小组、应急保障小组、宣传报道小组4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县局应急执法组各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详见附表4)。 

  三、风险防控 

  县局应急指挥组依法对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做好风险防控、评估,制定防控措施,依托基层组织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监测和预警 

  (一)日常监测 

      县局应急指挥组要根据本地发生传销活动的特点和种类,完善相关监测网络,配备专业设备,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地点、人员,及时掌握重点信息,并组织各基层站进行核查反馈。 

  (二)事件预警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从低到高分为四个级别,即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IV级以下情形的突发事件不列入分级(详见附表5)。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按等级、区域、权限发布预警。预警具备解除条件后,县局应急指挥组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接报 

  各基层站要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一旦发现传销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告。县局应急指挥组应进行核查确认并逐级上报。必要时,在逐级报告的同时,可越级上报。 

  (二)核查及报送 

  县局应急指挥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报告,并进行分类处置。 

  (三)先期处置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做到打早、打小。要根据事件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迅速协调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先期处置。 

  (四)应急响应 

  县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IV级、III级、II级、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级别县级应急响应(各等级响应条件及应急处置措施详见附表6)。 

  1.IV级应急响应 

  符合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事发地县局应急指挥组启动IV级县级应急响应,并报县应急指挥组。IV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跟踪。 

  2.III级应急响应 

  符合III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III级县级应急响应。III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执法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络,形成联合执法态势。县局应急指挥组对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全程督导,及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市局指挥部。 

  3.II级应急响应 

  符合II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迅速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建议启动II级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指挥组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先期开展协调、指导处置工作。II级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执法组在县局应急指挥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执法工作。 

  4.I级应急响应 

  符合I级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报告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建议启动I级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指挥组迅速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先期指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出现I、II级县级应急响应条件时,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制定防控措施,并迅速与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增援准备,通知全县事发地之外的乡(镇)基层站随时待命。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在1小时以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以内到达事发地区,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先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启动III、IV级县级应急响应时,县局应急指挥组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依据突发事件响应级别指挥、督导处置工作,关注、跟踪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协调、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或降级响应级别。 

  (五)响应结束 

  县局应急执法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告,处置结束后,县局应急指挥组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建议终止县级应急响应。县局应急执法组与县局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各项工作交接,并留专人负责协助县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后续工作。 

  六、后期处置 

  县局应急指挥组应及时对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发展态势、经济损失和受害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及时总结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做出工作总结。 

  七、 信息发布 

  IV级、II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局应急指挥组负责,并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II级、I级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县局应急指挥组汇总整理,报县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批准后进行发布。 

  八、附图和附表 

  附图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附表1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分级 

  打击传销

  突发事件

  分级

  一般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1)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影响社会秩序和居民正常生活的; 

  (2)5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300人以上1000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稳定的; 

  (2)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主要街道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1)20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2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 


  说明:“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表2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组成及职责 

     

          

  县局应急 

  指挥组 

  研究制定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向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现场处置,制定有效对策;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对所需资源进行总体协调和保障,做好信息发布、舆情监控和宣传等相关工作;向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市较大及以上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反不正当 

  竞争股 

  研究制定、落实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向市局应急指挥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及响应级别建议;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和组织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协调和组织调查评估、总结工作;完成县局应急指挥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 

  负责对其他职能部门和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的组织、协调、文件转达、应急执法车辆的保障等工作。 

  人教股 

  负责县局人员的抽调和协调工作。 

  法规股 

  负责提供法律支撑,牵头做好重大传销案件的审核、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信用监管股 

  配合做好违法企业的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消保股 

  负责受害者的申诉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广告股 

  负责组织涉事主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等工作。 

  财务股 

  负责打击传销突发事件的执法设备和执法经费保障等工作。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 

  负责涉事主体的网上舆情监测、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报道、维稳宣传等工作。 

  12315举报中心 

  负责事件的投诉受理反馈等工作。 

  基层站 

  配合反不正当竞争科做好现场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 

  附表3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络方式 

  单位名称

  责任人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县市场监管局 

  郝改俊 

  副局长 

  13834358498 

  副组长

  县市场监管局 

  张文瑞 

  反不正当股股长 

  13835804300 

  县市场监管局 

  蔡转转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15935853911 


    

  县市场监管局 

  牛军军 

  办公室主任 

  13903586597 

  县市场监管局 

  王志宏 

  人事股股长 

  13485420490 


  县市场监管局 

  宋维利 

  法规股股长 

  18603586526 


  县市场监管局 

  崔二强 

  信用监管股股长 

  18103462951 


  单位名称

  责任人

  单位职务

  手机号码

  

    

  县市场监管局 

  毛少红 

  消保股股长 

  18735853709 

  县市场监管局 

  田永凤 

  广告股股长 

  13033474748 


  县市场监管局 

  刘於真 

  财务股股长 

  15103582288 


  县市场监管局 

  毛少红 

  12315举报中心主任 

  18735853709 


  县市场监管局 

  薛保平 

  庙湾站站长 

  13834366191 


  县市场监管局 

  贾汉枫 

  三交站站长 

  13835851616 


  县市场监管局 

  王建兴 

  贺昌站站长 

  13935825383 


  县市场监管局 

  宋玉亮 

  青龙站站长 

  15535861518 


  县市场监管局 

  闫健 

  王家沟站站长 

  13453831689 


  县市场监管局 

  留誉站站长 


  县市场监管局 

  刘利强 

  石西站站长 

  13835851449 


  县市场监管局 

  刘林晓 

  李家湾站站长 

  15534326669 


  成   员

  县市场监管局 

  张玉芬 

  高家沟站站长 

  18035802111 

  县市场监管局 

  薛志忠 

  成家庄站站长 

  15333584846 


  县市场监管局 

  习强 

  穆村站站长 

  13633585291 


  县市场监管局 

  刘海彦 

  薛村站站长 

  13593377882 


  县市场监管局 

  刘勇勇 

  孟门站站长 

  13753890886 


  县市场监管局 

  张耀飞 

  庄上站站长 

  15835166726 


  县市场监管局 

  刘玉军 

  贾家垣站站长 

  13935869110 


  县市场监管局 

  李帝 

  陈家湾站站长 

  13453830572 


  县市场监管局 

  刘燕鹏 

  金家庄站站长 

  13834763199 


  县市场监管局 

  郭子君 

  薛家湾站站长 

  15535892511 


  附表4

  县局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组组成及职责

工作组

  牵头单位

          

  备注

  综合小组 

  办公室及反不正当竞争股 

  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及时汇总、报告打击传销突发事件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场处置小组 

  各基层站 

  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处置、信息报送、情况上报等工作。 

  应急保障小组 

  财务股 

  协调处置事件所需要装备和物资;提供相关办案设备和技术支持等。 

  宣传报道小组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 

  负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统一发布对外信息、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附表5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及预警措施 

  IV蓝色预警

  III黄色预警

  II橙色预警

  I红色预警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V级,传销人员数较多,集中聚集。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II级,传销人员数较多,集中聚集,发生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I级,高度危险,传销人员数众多,集中聚集,围攻政府,堵塞街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含义:突发事件等级为I级,极度危险,传销人员高度聚集,围攻政府,堵塞街道,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由事发地县启动IV级应急行动基本程序执行。县局应急指挥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 

  由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启动III级应急行动基本程序执行。县局应急指挥组提出防控意见,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负责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县局应急指挥组全程督导处置工作,收集汇总信息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做好应急善后处置,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和总结。 

  (1)信息核实汇报。接到有关情况汇报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络,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 

  (2)启动应急预案。市局指挥部启动预案。 

  (3)采取应急措施。县局应急指挥组先期开展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在市局应急执法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善后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受伤人员要给予救治帮助,也可紧急调用物资给予补偿。 

  (5)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 

  (1)信息核实汇报。接到有关情况汇报后,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络,核实情况后迅速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汇报。 

  (2)启动应急预案。县局应急指挥组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 

  (3)采取应急措施。县局应急指挥组先期开展处置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在市局应急执法组的领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善后处置。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执法受伤人员要给予救治帮助,也可紧急调用物资给予补偿。 

  (5)调查与评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进行调查评估。 

  附表6

  打击传销突发事件县级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 

  IV响应

  III响应

  II响应

  I响应

  启动条件:

  (1)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影响社会秩序和居民正常生活的; 

  (2)5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IV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有关处置措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 

  启动条件:

  (1)300人以上1000以下的传销人员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稳定的; 

  (2)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县局应急指挥组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赶赴现场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处置措施、过程、效果等进行全程督导。 

  启动条件:

  (1)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主要街道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其他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迅速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域增援准备。县局应急指挥组在1小时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内到达事发地区,先期进行现场指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启动条件:

  (1)20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聚集在城市堵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2)200人以上的传销人员对执法人员、车辆进行攻击或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 

  应急措施:

  县局应急指挥组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指挥部报告,迅速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了解掌握事发地的地理、经济、周边城市等具体情况,通知与事发地相邻的乡(镇)做好随时跨区增援准备,通知全县事发地之外的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应急执法组随时待命。县局应急指挥组在1小时以内派出县局应急执法组,2小时以内到达事发地区,先期进行现场指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好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