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基层站:
现将《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全县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出优异答卷,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吕梁市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吕市监函〔2022〕4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柳林县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议和各级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聚焦容易引发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排查风险隐患,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底线,维护食品安全“全域全年”稳定,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各项重大活动成功举办。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摸清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理清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形成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按照进度持续有力推进整改,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监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生产监管环节(县局食品生产股牵头,各基层站负责)
聚焦我县食品生产领域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企业及酒类、肉制品、食醋、饮料(含包装饮用水)、食用植物油、水果制品等重点品种,对食品生产者许可条件、环境卫生保持,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和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以及库房管理、标签标识、贮存运输等全链条、全环节、全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食品生产者开展安全状况自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生产活动。全面摸底查清全县食品生产者(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许可情况、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整改完成情况要进行跟踪验证,形成监管闭环。
(二)流通监管环节(县局食品流通股牵头,各基层站负责)
1.聚焦连锁销售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同步排查总部(总店)、配送中心、各门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风险隐患,重点针对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散装食品、保质期短(6个月以内)的食品开展监督检查。要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冷链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查看是否采取有效的保存、配送措施;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还需通过食品经营监管系统查看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均列入高风险等级监管。
2.针对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执行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餐饮监管环节(县局餐饮股牵头,各基层站负责)
1.聚焦连锁餐饮企业,开展摸底核查和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餐食的制售行为。各基层站要对辖区内连锁餐饮企业进行摸底清查,建立企业监管档案,重点检查连锁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加强对其经营门店(包括加盟店)的食品安全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聚焦网络订餐,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线下门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医院、商圈、学校周边、住宅小区等为重点区域,以第三方平台上“排名前、人气高、销量大”的“餐饮单位”和“无堂食外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以饮品、快餐、烧烤、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周末、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严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
3.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检自查、公开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和留样等相关要求。学校食堂是否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按规定定期对配送车辆清洗、消毒;是否在热链或冷链条件下配送餐食;配送温度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定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
4.聚焦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食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养老机构食堂持证情况、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养老机构食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强化养老机构食堂日常监管,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推动养老机构食堂健康发展。
(四)抽检监测环节(县局食品抽检股牵头,各基层站配合)
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年度抽检监测计划,以白酒、食醋两类重点食品和2021年抽检中发现的食用农产品(韭菜、豆芽、香蕉、芹菜、姜)、餐饮食品及餐饮具、调味品(香油、芝麻酱)、糕点等不合格率高的食品为重点,结合实际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排查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案件查办环节(县局法规股牵头,各基层站负责)
聚焦案件查办,结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对于查办的跨区域、跨部门食品安全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联合查办,形成打击合力,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对于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单位。
(六)抓好重点领域(县局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牵头,各基层站负责)
1.加强重点食品生产领域监管。在认真落实省、市组织开展食醋生产领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延伸市局春节前组织开展的酒类、肉制品及畜禽水产罐头、食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以固液法冒充固态法白酒、假冒名优白酒、使用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未经省内“总仓”赋码进口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无证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高风险食品生产环节安全。
2.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监管。要持续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摸清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者进行登记建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报告制度、“总仓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和“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依法索取供货方相关凭证。严厉查处未经“总仓”赋码,擅自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七)做好宣传工作(县局宣传与应急管理股牵头,食品协调股、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监管股、食品抽检股、法规股,各基层站配合)
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充分调动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和系统内宣传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密集开展宣传;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负面舆情。
1.坚持正面导向。重点宣传风险排查整治成效,展示市场监管局采取的有力举措,深入挖掘活动亮点,让百姓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在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权威发声。要及时报送整治成效、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积极与主流媒体对接,主动推送相关信息,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做好成果展示。
3.同步线上推送。依托网络平台及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动态;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形式,以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展示整治成效,进一步扩大影响。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中旬至下旬)。各基层站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2月下旬至3月底)。各基层站要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效果、进度安排,并按照对口上报原则,务于3月11日前将附件1分别报送县局对应股室。
(三)集中整治(4月至5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明确的工作措施,按进度推进整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各基层站要在4月18日前完成整改和自查工作。5月18日前,县局将对各基层站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纳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四)总结评估(6月)。各基层站要全面收集汇总各自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务于6月2日前报送县局对应股室。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仲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严翰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秀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改俊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中平 主任科员
高雪梅 副主任科员
冯向东 副主任科员
成 员:高 静 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
高瑞强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王二小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股股长
贺 楠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宋维利 法规股股长
蔡转转 宣传与应急管理股股长
王姣姣 餐饮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各基层站站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制度机制,全面做好工作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基层站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标本兼治。各相关股室、各基层站要以本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为契机,主动担当,主动出击,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把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消除已发现的风险隐患,把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推进长效机制建立,防止风险隐患反复。要坚决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基层站要按照对应股室要求时间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向县局报送本站工作进展、成效情况等信息(附件1、2、3、4、5)。专项行动中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
附件:1.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
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2.柳林县食品生产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汇总表
3.柳林县食品流通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汇总表
4.柳林县餐饮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汇总表
5.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
项行动抽检统计表
附件1
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风险隐患 | 处置情况 | 备注 | |||||
所属 领域 | 发现渠道 | 情况说明 (100字以内) | 处置措施 | 预期成果 | 完成时限 | 工作进展 (100字以内) | ||
填表人: 手机号: 填报时间:2022年 月 日
注:1.“所属领域”填写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销售企业、连锁餐饮企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以及各县自选的重点领域;
2.“发现渠道”填写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
3.“完成时限”应具体到日,如5月18日前;
4.“工作进展”填写处置进展情况、排除隐患的标志性成果等,表述简明扼要、数据详实;
5.此表3月11日、4月4日、5月4日、6月2日前按所属领域分别报县局食品生产股(llsyjjscg@126.com)、食品流通股(llsyjjspg@126.com)、餐饮股(llsyjjcyg@126.com);
附件2
柳林县食品生产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主体类型 | 类别名称 | 获证生产主体(家) | 自查报告(家) | 检查主体(家/次) | 风险隐患(个) | 处置情况(个) | 立案(起) | 没收物品(箱/盒/瓶) | 罚没款(万元) | 移送公安(起) | 备 注 | |||||||
监督检查发现 | 抽检监测发现 | 案件查办发现 | 投诉举报发现 | 媒体曝光发现 | 其他渠道发现 | 总计 | 处置中 | 已完成 | ||||||||||
食品生产企业 | 白 酒 | |||||||||||||||||
配制酒 | ||||||||||||||||||
肉制品 | ||||||||||||||||||
畜禽水产罐头 | ||||||||||||||||||
食 醋 | ||||||||||||||||||
饮 料 | ||||||||||||||||||
其 他 | ||||||||||||||||||
食品小作坊 | 肉制品 | |||||||||||||||||
畜禽水产罐头 | ||||||||||||||||||
食 醋 | ||||||||||||||||||
糕点 | ||||||||||||||||||
其 他 | ||||||||||||||||||
合 计 | ||||||||||||||||||
备注:1.如同一风险隐患有多个来源渠道或领域,只按一次统计;2.此表每月4日前报送县局食品生产股,联系人:高瑞强,电子邮箱:llsyjjscg@126.com ; 3.请于2022年6月2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 ||||||||||||||||||
附件3 柳林县食品流通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主体类型 | 类别名称 | 辖区内经营主体(家) | 自查报告(家) | 检查主体(家/次)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风险隐患(个) | 处置情况(个) | 立案(起) | 没收物品(公斤) | 罚没款(万元) | 移送公安(起) | 科普宣传 | 备 注 | |||||||||
监督检查发现 | 抽检监测发现 | 案件查办发现 | 投诉举报发现 | 媒体曝光发现 | 其他渠道发现 | 总计 | 处置中 | 已完成 | 举办场次 | 参加人次 | 发放资料 | |||||||||||
特殊食品 | 保健食品 | |||||||||||||||||||||
婴幼儿配方食品(乳粉) |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
校园及周边 | 校内食品经营店 | |||||||||||||||||||||
校外食品经营店 | ||||||||||||||||||||||
食品连锁销售企业 | 总部(总店) | |||||||||||||||||||||
分店 | ||||||||||||||||||||||
配送中心 | ||||||||||||||||||||||
其 他 | ||||||||||||||||||||||
合 计 | ||||||||||||||||||||||
备注:1.如同一风险隐患有多个来源渠道或领域,只按一次统计;2.请于每月4日前报送县局食品流通股,联系人:贺楠,电子邮箱:llsyjjspg@126.com;3、2022年6月2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 ||||||||||||||||||||||
附件4
柳林县餐饮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主体类型 | 类别名称 | 排查数量(家) | 取得许。可主体数(家) | 检查 主体(家/次) | 风险隐患(个) | 处置情况(个) | 立案(起) | 没收物品(箱/盒/瓶) | 罚没款(万元) | 移送公安(起) | 备 注 | |||||||
监督检查发现 | 抽检监测发现 | 案件查办发现 | 投诉举报发现 | 媒体曝光发现 | 其他渠道发现 | 总计 | 处置中 | 已完成 | ||||||||||
餐饮环节 | 连锁餐饮企业 | |||||||||||||||||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 ||||||||||||||||||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 ||||||||||||||||||
线下餐饮门店 | ||||||||||||||||||
学校食堂 | ||||||||||||||||||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 ||||||||||||||||||
养老机构食堂 | ||||||||||||||||||
其他 | ||||||||||||||||||
合 计 | ||||||||||||||||||
备注:1.如同一风险隐患有多个来源渠道或领域,只按一次统计; 2.此表每月4日前报送县局餐饮股,联系人:王姣姣, 电子邮箱:llsyjjcyg@126.com ; 3.请于2022年6月2日前报送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工作总结。 | ||||||||||||||||||
附件5
柳林县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抽检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抽检品种 | 抽检批次 | 抽样区域 | 抽检结果 | 是否公示 |
抽检批次合计 | |||||
注:此表于每月4日前报县局食品抽检股,联系人:王二小,电子邮箱:10973406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