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药品追溯要求,全面落实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监管要求,规范基层医卫生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医务从业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林县中医院组织开展辖区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补齐药品追溯管理短板,确保所有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药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核心业务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公卫服务实操能力、风险排查能力和规范执业能力全面提升辖区药品追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辖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及药品经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

二、培训时间

202684日 8:30--1200

三、培训地点

柳林县市民服务中心16楼西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一)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工作要求,全面打通药品经营使用全链条数据壁垒。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最新政策、服务内容、工作要求、档案规范管理、数据上报标准。

(三)健康服务管理知识:居民健康档案维护、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儿童、重点人群健康随访服务规范、健康宣教工作开展要点。

五、会议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训的人员,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二)认真学习,规范落实。全体参训人员需按时到场签到,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不随意走动、不交头接耳。认真记录培训重点,熟练掌握各项实操知识,培训结束后严格对照要求整改日常工作问题,切实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压实主体责任,常态长效管理。药店、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追溯管理制度,做到入库必扫、出库必传、账物相符、数据日清日结,杜绝追溯空挡、数据滞后、虚假录入等违规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效。不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及随机抽查,对未参训、不会操作、追溯数据严重缺失、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药店、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并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林县中医院

 202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