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执法分队: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8日
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外卖配送行业及各类移交隐患问题,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开展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隐患整治、外卖平台及配送企业交通安全监管、其他部门发现抄送的属于本部门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本部门认为需要排查治理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重点监管工作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管
1.重点排查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主体。
2.定期对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现场检查,查验产品合格证、3C认证标识,严查非法改装、拼装、售卖不合格车辆行为。
3.对检查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处置,督促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步做好证据留存。
(二)外卖平台及配送企业交通安全监管
1.针对因派单机制、考核奖惩、配送时效压力,造成外卖骑手闯红灯、逆行、超速等交通违法多发的外卖平台、配送企业开展重点监管。
2.督促企业优化派单、考核奖惩制度,科学设置配送时效,杜绝以超时、重罚倒逼骑手违规赶路。
3.定期对接企业开展约谈提醒,对骑手违法高发企业下发整改提示,跟踪整改成效。
(三)其他交通安全隐患处置
1.接收其他部门移送、抄送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线索,建立接收登记台账。
2.对本部门履职过程中排查发现、研判认为需要治理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统一纳入隐患治理清单。
四、工作原则
(一)落实定期排查机制,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外卖配送行业按季度开展重点排查,重大隐患即时处置。
(二)做好部门协同,接收其他单位抄送隐患线索,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做到线索件件有回音。
(三)开展行业宣传引导,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宣贯国家标准,督促守法经营;推动外卖企业常态化开展骑手交通安全宣传,引导骑手文明守法出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