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队:

现将《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41230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于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殡葬领域侵占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乱象,守住自然资源,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实做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涉及自然资源的相关工作,根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吕梁市自然资源和林草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强化殡仪行业的公益属性,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依法严肃查处殡葬设施非法占用耕地,深化促改,以案促改,深入研究自然资源部门殡葬领域管理的改革举措和长效机制,强化行业监管,制定有效措施,将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殡葬行业健康规划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

坚决配合查处腐败问题

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涉及殡葬相关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违法干预和插手殡葬设施规划和用地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开展自纠自查,协助做好查办案件,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对整治中发现的殡葬领域腐败和其他违法党政纪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并移送同级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坚决查处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斩断伸向殡葬领域的“黑手”“脏手”,坚决纠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形成强大震慑氛围;坚决边查边改,把严厉整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结合起来,结合施策、系统施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铲除殡葬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坚决纠治行业不正之风

对本县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监督检查涉及殡葬相关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处理相关事务时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强化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履职尽责,持续优化工作作风。

   (三)统筹做好规划布局和计划安排

规划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设施选址布局、配置标准要求以及空间管控措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村庄规划)编制,因为制宜提出殡葬设施用地,切实保障用地需求。同时会同明政、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相关政策,支持公益性公墓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

   (四)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

执法队要按照职责要求,严肃查处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健全自然资源长效机制

各相关股室要立足职责,深入剖析自然资源领域涉及殡葬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堵点难点,举一反三,完善各环节监管的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机制。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于殡葬设施问题纳入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

    三、工作步骤

聚焦省、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专项行动的五项任务,一个阶段一个阶级压茬推进,严肃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完善等工作,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贯穿专项行动全阶段、全过程。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2411月至202412月)

对涉及殡葬相关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动员,讲清讲透纪法政策,引导有关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争取依纪依法宽大处理。对隐瞒不报、事后查实的,将从严处理。结合遥感监测、群众举报等全面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占用耕地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查处结案的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未彻底查处到位的情况。执法队要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举措;针对不同问题分类施策,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对于重大疑难问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专题研究予以解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51月至9月)

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深挖细查存在问题,执法队要对辖区内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等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要分级挂牌督办,重点攻坚,坚决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氛围;对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分类处置、“一墓一策”,科学合理界定整治修复范围,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标准、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积极稳妥推进问题整改,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于扩建部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和用地等规定可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依法查处后,经公墓单位申请,报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公墓建设所需的土地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同时要协助做好查办案件,有关问题所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查边改,把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系统施治,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第三阶段:完善总结(202510月)

认真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包括查办腐败案件、纠正自然资源涉及殡葬工作的不正之风、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殡葬领域用地,建立不断提升殡葬领域用地服务保障能力和体系建设的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专项行动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股室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坚持统一部署、系统谋划,分工负责、一体推进,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纠治到位。成立整治殡葬领域违法用地及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政策解读、指导督导,定期调度。工作专班由柳林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梁志华、局长孔尧任组长,副组长为高林斌、刘亚斌、李志彬、李海花及执法队负责人王建军。专班下设综合组(执法队牵头,规划股、纪检监察室等参与)。政策和文件组(执法队牵头,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股、建审利用股、耕保股等参与)、自然资源查处指导组(执法队牵头,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规股、规划股、建审利用股、耕保股等参与)。

  (二)

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省、市、县工作专班要求和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卫片执法、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非法占用耕地等用于殡葬设施的行为和公墓非法改扩建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治和制度建设,要在每月最后一周第一天上午10点前向局工作专班综合组报告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信息,遇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三)

注重方式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及时分类规范处置,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等不正当工作方法产生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要严守整治纪律,内紧外松,多做少说,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自行对外发布工作进展和案件情况。坚持从政治角度对应舆情,加强舆情监看和导控,制定舆情应对工作预案,对虚假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置,严防曲解误读、恶意炒作,确保舆情平稳可控。同时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强化监测和研判,及时处置不良信息,严防曲解误读、恶意炒作。

  (四)

加强协作配合。各股、室在专项行动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在当地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的领导下,主动对接纪委监委、公安、民政、环保、卫健委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纠风治乱等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共同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

把握政策策略。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注重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区别处理,综合考虑地方特点、民俗文化、历史沿革等因素,照顾群众情感,满足合理需求,坚决防止和避免出现“一刀切”、简单化处理等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正常的殡葬工作不紊乱、合理的殡葬服务不停摆、积极的殡葬改革不中断。对于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隐瞒未报、多次整治无果的,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决不能走过场、久施不决或罚而不就;对符合完善手续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要及时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卷报批,确保殡葬设施用地健康发展。

  (六)强化纠治效果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要以整促治、标本兼治,以专项行动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效能,从制度层面化解矛盾问题,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