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站、中心、队、所: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全局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精准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锚定“除隐患、保平安、促发展”核心目标,恪守“严字当头、实处发力、精准防控、标本兼治”工作准则,坚持“严、紧、深、细、实”,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自然资源领域管理职责任务,狠抓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持续推进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确保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安全生产理念贯穿到自然资源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局党组织理论学习中要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带动引领干部职工开展系统性、常态化的学习活动,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及时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深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御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应急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优化完善考核办法,将履责情况纳入单位、干部述职和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
三、聚焦收官攻坚、巩固治本攻坚成效
按照《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聚焦地质灾害、测绘行业、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重点领域,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锚定任务目标,紧盯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落实“源头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四、持续加强测绘、非煤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测绘行业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口指导和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1号)要求,督促指导地质勘查、测绘等行业不断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是非煤矿山行业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晋发〔2024〕10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4〕10号),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五、聚焦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加强业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特别是以整治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等名义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违法行为。通过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强化自然资源执法。
二是不断筑牢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压实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避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县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高精度调查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力度,强化重点区域、时段群测群防和隐患排查监测,强化形势研判,完善避险避让和应急响应机制,推进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建设,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深化宣教培训,营造安全浓厚氛围全
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时机,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警示等宣传教育效果;经常性组织应急演练,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自救互救的能力水平。
柳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