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抽查评估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吕市监函〔2026〕109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5年9月份对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中,发现该通知中部分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相关条款。现将修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通知中“企业入驻平台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的内容修改为“企业入驻平台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依法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
二、关于通知中“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服装(校服)生产或制造;”的内容修改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服装制造(服装生产)类目;”
三、关于通知中“乙方需在甲方学校周边设立售后服务网点(或指定合作点),配备专职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备足各尺码校服库存(不低于当年采购量的5%),确保家长可随时到店咨询、调换。”的内容修改为:“乙方应落实售后服务保障,鼓励在甲方学校周边设立售后服务网点(或指定合作点),配备专职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备足各尺码校服库存(不低于当年采购量的5%),方便学生和家长及时购买、更换校服。”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