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效率,搞好汛期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对防汛抗旱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现对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并下设职能工作小组。局属各单位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应急领导机构。
组 长:贺兴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张尔卫(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瑞喜(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艳华(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刘雪琴(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刘廷平(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车卫东(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
聚鸦公路管理中心负责人)
王润清(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兼
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王照云(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
艾克亮(局办公室主任)
贾凤香(局财务室负责人)
贺 琴(局综合运输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办公室主任由李瑞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贺琴、杨磊,负责全县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日常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订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汛期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在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灾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防汛领导小组指挥的重大汛期突发事件的处置;统一规划、调配防汛应急运力资源;必要时,请示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实施应急增援。
(一)各职能工作小组组成与职责
为促使《防汛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共分四个职能小组,分别为:
1.公路抢通保障组
局公路股、执法队、交运中心人员组成。
(1)做好辖区内公路、桥梁的防汛检查、隐患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巡查制度,对可能发生水毁和地质灾害的路段以及危险桥梁,要严格落实监控监管措施;始终把公路、桥梁作为安全防范重点,对三类病危桥梁和即将受到洪水威胁的桥梁,要和管理机构认真落实24小时监测值守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提出是否采取限载限速通行或者禁行管制措施的意见,及时向相关应急办公室报送防汛抢险的相关信息。
(2)建立并落实汛期辖区公路(桥梁)巡查制度,对可能发生水毁和地质灾害的路段,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实行“三查”(雨前查隐患、雨中查险情、雨后查损失)巡察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定检查任务”措施,分片、分组进行巡察。
(3)负责制定在建工程的防汛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汛期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监测预警措施,严格执行“三避让”规定,严防山洪泥石流、山体塌方等地质灾害;配合开展汛期公路桥梁安全监测工作;做好汛期工程建设应急抢险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2.应急运输保障组
局综合运输股、交运中心人员组成。
(1)负责汛期应急运输车辆的征调工作,制定运力调度方案和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调方案,落实力度责任、车属单位、带队人员、车辆牌号、驾驶人员和集结地点,完成上级下达的抢险救灾人员、疏散撤离人员和应急物资运输任务。
(2)及时通过微信、短信、QQ向各局属各单位通报安全预警提示信息,要求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一线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局工作领导组所完成应急运力调配;配合应急办公室做好交通安全和运输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其报送工作信息。
3.水上交通安全组
交运中心和船舶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制定汛期水上交通应急处置预案;负责辖区域水上救护工作,加强对渡口、码头的巡查力度,储备救援物资(救生衣、应急船舶)等设备器材,建立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制度。
4.综合协调联络及善后处理组
局办公室、财务室人员组成。
(1)负责全局系统防汛抗旱抢险组织指挥工作,收集、报告和发布灾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进行救援工作,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下属单位通讯联络畅通,处理善后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负责完成救灾生活物资的购买、发放工作,为实施救灾人员提供工作餐、水、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交通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所需资金的筹集和调拨工作。负责完成救灾生活物资的购买、发放工作,为实施救灾人员提供工作餐、水、干粮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突发洪灾应急处置
(一)公路、桥梁的抢通保通和排险排危的处置
按照“先通后善”原则,先保障交通畅通,后改善道路状况,再恢复毁坏的公路安保设施。一是对于山体塌方引起交通中断的路段,立即设立安全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的,增设绕行指示标牌),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清理塌方堆积物和上边的松石、松土、危石等;二是对于路基缺口引起交通中断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的,增设绕行指示标牌),并及时采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筑挡土墙等措施恢复路基;三是对于涵洞冲毁引起交通中断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的,增设绕行指示标牌);四是对于桥梁上下游护堤冲毁,桥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要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的,增设绕行指示标牌),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五是对于水淹引起交通中断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和水深标志(如有绕行路线的,增设绕行指示标牌),待洪水退后修复路面,清理边沟,恢复路况。
(二)应急运输保障处置
交运中心根据任务要求及时调动抢险救灾客运车辆赶赴受灾地区,协助受灾地区进行人员抢救运输,当本级应急运力不能满足运输任务要求时,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和防汛急领导小组,请求运力支援。
交运中心根据任务要求及时调动抢险救灾机械用具赶赴受灾地区,及时疏通堵塞道路,恢复道路交通畅通。
(三)出现不可预知突发情况的处置
1.局属各单位在获知突发情况的第一时间,上报局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情况及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并提供应急解决办法。
3.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单位衔接。
四、应急信息处置
进入汛期时,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应急、气象、国土、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充分掌握雨情、汛情及发展趋势;要加强一线的巡查检查,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汛情、险情、灾情及应急抢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五、信息报送时间及程序
防汛抢险信息是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收集、报送信息迅速、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1.日报制度。局属各单位要在每日向防汛应急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2.速报制度。辖区内出现制度灾情、险情时,相关单位要在灾情、险情发生后20分钟之内向防汛抗旱应急办公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将所掌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而后根据实际情况或日报制度续报。
六、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级别:红色预警(Ⅰ级)、橙色预警(Ⅱ级)、黄色预警(Ⅲ级)、蓝色预警(Ⅳ级)。
(一)响应程序
城区防汛指挥部应急响应预警一旦发布,交通运输系统即启动本预案,各职能工作小组开始运作,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1)按照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工程机具设备等应急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集结到位,并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2)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3)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要互相及时通报;(4)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
(二)应急指挥与协调
进入应急状态时,交通运输局各成员单位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相关预案和处置规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局属各有关单位应急抢险队伍必须在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尽力控制灾害损失。
本预案印发之日起生效。
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