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股室、各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紧、深、细、实”,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压降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实现营运车辆万车事故率同比下降15%、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15%、重型货车万车事故率同比下降20%;在建公路工程“零死亡”;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行业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推动党建工作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局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深入基层或企业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难题。要分领域研究制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硬措施清单,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强化精准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负面清单”。加强风险研判,局综合运输股要每季度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形成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清单。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建设施工“三类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过程监管,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行“无监控不作业”。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推行安责险应用,在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等高危行业深化安责险制度,督促安责险承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预算费用,充分发挥好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作用。
二、强化超前防范,深化风险隐患攻坚
(四)抓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四个统一”和“四查一指导”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春运春节、汛期暑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方式方法、系统使用等,组织行业逐级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推动企业认真落实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机制,对企业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处罚。推动重大隐患逐条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突出、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强化抽查核查和督导帮扶,必要时公开曝光、通报、约谈、挂牌督办。
(五)加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制定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灾害天气预警“叫应”机制和主动防御措施,细化实化“响应、巡查、管控”工作要求。巩固提升“"1+1+N"汛期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体系、“一张清单”“五个关口”等有效做法。持续做好汛期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六)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摸清底数,健全体系,摸清重大危险源底数,跟踪变化情况,定期更新清单。依托重大危险源管控系统,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及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五级”安全管控体系,完善自下而上数据报送机制,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主体责任。加强节假日提级管控,完善管理部门“日核查、日报告”、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日自查、日报送”工作机制。加强线上线下调度核查,根据保障任务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提级管控时间,并有序转为日常监管。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体系,严格动态监测、预警和管控。必要时对安全基础薄弱、问题相对集中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采取加密频次、指导帮扶等措施,形成管理闭环。
(七)严格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坚持“高于常规、严于日常”,严格执行重大节假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三十条硬措施。会同公安、应急、气象等部门,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形势联合会商研判。扎实做好春运、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协调联动,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八)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措施。修订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明确启动条件、程序和标准。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述安制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重要事项,对履职尽责、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为抓手,深化与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长期存在“三超一疲劳”的重点企业、驾驶员,以及易拥堵、事故易发高发的重点路段,加强联合检查、规范案件移送、开展联合治理。强化信用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加大信用评价扣分,降低信用等级。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重点监管项目、企业双清单,强化全流程监督,在招标投标、资金土地要素支持等方面,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广应用信息化监管,依托“晋路安”平台,在重点工程建设率先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监管,推动安全管理向数智化转型。
(九)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检查,局综合运输股要制定并落实《2026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计划》,既检查企业安全状况,又倒查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单位履职情况。对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驻点帮扶等,采取“问题通报、督促、暗访、拍摄隐患场景”等方式,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同时要按照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范督查检查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吕安办发〔2026〕14号)要求实行事前备案。严格监管执法,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制定“现场+线上”年度执法计划,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对执法发现的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既要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一案双罚”等措施,也要实行“一患双查”,指导基层提高执法质效;对关闭、破坏涉及安全生产的监控报警设备,以及信息造假等主观故意实施的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深化基层指导帮扶,建立领导、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帮扶机制,下沉至事故多发、基础薄弱的企业,开展驻点帮扶,着力破解基层单位在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十)强化问题整改和跟踪督办。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以及省级、市级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与标准,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形成闭环。建立常态化自查评估与整改提升机制,定期组织全系统开展对标检查,持续整改发现的短板弱项,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提质增效。
四、聚焦治本攻坚,推进治理提质增效
(十一)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对标三年行动总体目标,制定2026年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总结评估,及时补短强弱,抓好巩固提升。加快推进老旧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和落后生产工艺淘汰退出,完成“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换装。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车辆,停止新增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加快推进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深化“一件事”全链条“靶向治理”。
(十二)狠抓重点业务领域安全生产。
1.道路运输领域,一是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政策调整后平衡运行、精准管控。二是结合“两客一危”车辆赋码管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驾驶行为,违法预警处置率不低于95%。推广应用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加强包车客运跨区域协同监管。会同公安部门加强“营转非”客车协同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三是加强社会化监控服务商监管,深化动态监管数据应用,加强“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在线管控,探索对不同路段实行分类分段限速动态报警。四是开展12328热线货车司机接诉即办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推动“三率”达到90%以上。五是推进“司机之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五是持续开展城市客运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六是配合公安交管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减量控大”专项行动。
2.公路运营领域,一是持续做好公路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灾害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制度,强化公路灾害风险隐患“一张清单”动态更新,督促各地强化风险隐患闭环整治。二是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风险评估,加强危险路段治理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治超“一张网”工程,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货运源头,常态化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四是组织建立覆盖煤矿、非煤矿山、物流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治超源头企业监管名录,符合条件的依法纳入政府公示源头企业监管范围。五是依法打击冲卡逃检、绕行避检等违法行为,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和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持续提升超限超载治理质效。
3.工程建设领域,一是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加强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管协同联动,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和竣工验收关。二是开展“三抓一推”行动,全方位夯实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基础。狠抓现场一线管控,强化班组制、技术交底、劳务人员安全管理,落实与关键人员履约管理;狠抓监理效能提升,保障监理核心职权,规范招投标与费用支付,强化人员配备与智慧化监理;狠抓勘察设计质量,做好方案比选、地质勘察与设计后续服务,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推行全过程安全咨询模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服务质量考核。
4.水上交通领域,一是督促构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客船和渡口专人现场监管制度,全面推行水上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随船和重点时段、恶劣天气值班值守制度。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现有内河客船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作。三是提升内河水运企业自救能力,按照部制定出台的客运水域应急力量配备标准,加强与应急及消防救援部门联系,全面提升内河水上救援综合能力。四是推广应用全国客船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客船应接尽接。
5.地方铁路领域,一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协助上级部门实现在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二是强化专业技术机构支撑,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发现、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实现问题隐患及时清零。三是持续协调推进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路外高风险地段管控、轻质物体管理、公铁水交汇关键处所以及沿线无人机风险管控等专项排查整治,按规定将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压实部门责任和属地治理责任,持续深入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
五、强化应急准备,科学高效应对处置
(十三)加强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吕梁市综合交通运输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汇聚“两客一危一货”、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等数据资源,实现跨领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十四)完善预案体系。开展新一轮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快《吕梁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自然灾害防范应急预案》等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强化应急联动和实战演练,加强实战性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复杂条件下的响应水平与处置能力。
(十五)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采取实物、协议、产能等多种储备方式,提升统筹调度与快速投送能力。强化物资规范管理,加强物资的日常维护、定期轮换,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定期登录“交通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物资储备情况。
(十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推动应急力量建设,加强交通运输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队伍在人员构成、装备配置、技能资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确保应急力量“拉得出、用得上”。深化与应急、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的联动协作,提升队伍救援能力。
(十七)积极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事故灾害信息报告机制。强化值班人员管理,配优配强值班力量。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加强对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与处置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舆情平稳可控。做好重点时段应急准备,在汛期、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灾害损失。
六、筑牢全民防线,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十八)提升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行业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教育机制。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突出政策法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及应急协同,推动监管执法队伍向“懂安全、精业务、会执法、善协同”的专业化、复合型方向发展。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实操能力,督促企业加强全员安全培训。
(十九)开展“平安交通”活动。广泛动员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平安公路”“平安班组”“平安司机”等在内的“平安系列”活动,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文化鲜明标识。充分发挥安责险的杠杆调节机制,向平安企业给予政策倾斜。
(二十)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立体化宣传。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安全宣传“五进”、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教活动,不断提升全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与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柳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