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创新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我县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进行2025年奖补资金申报,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柳林县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征信良好,无违法行为,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范围及核心标准
(一)企业资质认定奖补
首次经国家认定或连续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且未享受过县级财政资金奖补。
申报时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营业执照、近一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二)科技项目奖补
符合以下一条且申报项目未享受过县级财政资金奖补。
1.重点研发领域奖补
2025年申报吕梁市科技计划项目、校地合作项目等科技项目,并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的企业。
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校地合作协议等有关材料。
2.平台基地建设奖补
新获批(认定)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新获批(认定)建设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认定批复文件、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运营情况说明等材料。
3.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对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在柳林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科技成果成交并实际产生支付额度的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一、二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获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
申报时需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支付凭证、成果应用证明及获奖文件等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报《柳林县2025年科技创新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平台认定批复等);
(三)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材料真实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对应奖补类别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支付凭证、获奖文件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大力宣传,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顺序整理,同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和PDF扫描件,申报企业务于12月8日前报县工信和科技局053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姚志芳,15234817006,电子文档发送至1696360876@qq.com。
(二)县工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奖补资金须用于企业生产发展、产品研发、品牌培育等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申报企业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五)申报企业需对填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科研诚信不端、失信被执行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奖补资金予以追回。
(六)本通知由柳林县工信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奖补资金申报表
2.2025年科技创新企业奖补资金申请
3.材料真实性申明
4.申报材料目录
柳林县工信和科技局
2025年12月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