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林业站、国营林场: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吕自然资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当前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对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提出了极为紧迫的新要求,特别是春节期间乱捕滥猎、违规销售食用野生动物行为易发多发,稍有疏忽就可能对动物资源和群众健康造成巨大损失,各(乡)镇、国营林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服务服从全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局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警惕,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工作抓紧抓好。各乡镇、国营林场主要领导要坚持结果导向,亲自安排部署,制定行动方案,拿出可行措施,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
柳林县林业局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防疫应急领导组,全面负责此次防控的组织领导。
组 长:高治安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高金海 县林业局副局长
高福旺 县林业局副局长
郭海亮 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指导员
成 员:高美琴 县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
白海宁 县野生动物保护站技术人员
张二明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人
杨玉莲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人员
李翠平 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高美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局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基础资料收集、汇总和整理,总结报告草拟、进展情况通报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林场要立足本职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执法监管,形成高压态势
严禁猎捕各类野生动物。冬春季节,大量候鸟在我县集中迁徙越冬,大雪封山兽类出窝觅食频繁,加之肉食消费旺盛,极易引发不法分子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进而形成较高等级的疫病传播风险,危及动物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各级林草部门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协同配合公安、市场、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规违法经营贩卖交易野生动物行为,严密防范动物性疫情通过非法盗猎、交易、运输和市场等途径在野生动物、畜禽和人之间相互感染。对野生动物咬伤、咬死家畜要科学处置,不得随意出售和食用,必要时要做好无害化处理。
三、管好重点区域,杜绝乱捕滥猎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营林场严格人员进出管理,严禁非法猎捕行为。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和动物演艺展示活动监督工作,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核审批。对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重点野生动物,在饲养繁殖场所严格实施封控隔离,禁止扩散。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四、强化值守值班,规范信息报送
密切监测、收集野生动物活动情况。发现野生动物活动异常或死亡等情况的,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并配合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落实防疫措施。各乡镇、国营林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天下午四点前按时向林业局办公室(4022294),报送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情况(如无疫情发生情况则不用上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时能迅速启动、反应灵敏、运转顺畅、应对有效,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乡镇、国营林场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监测信息24小时零报告制度,要安排好带班、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日报告制度的停止日期由县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气氛
各乡镇、国营林场要充分认识宣传引导的重要性,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态,防疫等科普宣传;要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严重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消费者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开展普法宣传;要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为强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六、严防疫情感染,确保职工安全
参与相关工作和执法人员在防控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各乡镇、国营林场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湖北籍干部春节探亲、武汉就读学生寒假回晋以及曾赴湖北出差走访旅游人员动态,高度关注异常情况,一旦发生不适要引导主动隔离,及时救治,感染本人和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切实做好自我保护和对单位职工的保护。
柳林县林业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