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自然资办发〔2024〕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次活动主题为“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 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清明期间野外祭祀用火的决定》、《吕梁市森林草原火情管控奖惩办法(试行)》、《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火的通告》等;
(三)深入宣传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省森防指、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宣传省应急厅、林草局、公安厅、民政厅等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深入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宣传形式
(一)坚持常态化宣传。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纳入日常工 作,持续不断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主动加强与柳林融媒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强化常态化宣传。通过公益广告、微视频、发送提示短信等,及时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预警及防火常识,坚持不懈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以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把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
(二)突出重点宣传。结合春夏林草火灾风险隐患特点, 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突出做 好农事用火高峰期、重要节点多发期、重要会议敏感期的集中 宣传以及“五头”“五口”“五边”等重点地段警醒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宣传,对进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旅游人员和 “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浓厚氛围。
(三)结合主题宣传。紧抓林区、景区、企业、农村、学 校、家庭等主要宣传阵地,结合宣传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六进”行动,积极开展普法、文明祭祀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汇演、防火课堂、模拟演练、等形式,使防火宣传更加年轻化、趣味化、生活化、故事化,最大限度调动全民参与防火的积极性。
(四) 强化警示宣传。大力开展“ 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依法用火治火的观念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随着气温快速回升,春耕备播等农事活动陆续开展,进山生产作业、旅游踏青人员日益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深化对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从不同途径、范围、角度大力宣传普及林草防火 知识,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形成宣传声势, 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森林 草原防火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真正达到 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 充分发挥督查作用,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要采取多种方式,下 沉一线,严细深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实施方案逐条逐项认真 落实。
请乡镇于 5 月 15 日前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清明期间和常态化宣传开展情况及宣贯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县林业局。
联系人:张海娥 电话:0358-402229415935825448
柳林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