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股站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晋政办发〔202374 号)精神及林长制相关规定,为全面推动全县2022-2024年营造林项目建设情况,客观评价项目建设实绩和成效,更好地推进全县林草高质量发展,督促各标段抓住秋季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4年营造林项目督查指导工作。为使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指导内容

  1、

重点为2022-2024国家级营造林项目共12.7万亩,村庄绿化15个。包括:2022年退化林修复项目2.6万亩;2023年退化林修复项目2.5万亩、人工造林项目1.5万亩,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3.6万亩、15个村庄绿化;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2.5万亩。

    2、

2023年、2024年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各1万亩。

二、督查指导时间

202410月中旬—202411月底

三、督查指导人员

组 长:穆彦生 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高福旺 林业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江平 刘艳珍 李月君 王 妞 贺美静 

乡镇分管林业领导 乡镇林业站站长

四、督查指导方式及具体要求

1、看资料。资料包括:招标、验收、工程管理、实施情况总结等。各乡镇对2022-2024年营造林项目要有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面积、实施地点、成活率、保存率、管护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2、看示范点。实地查看各乡镇、各标段的营造林示范项目点,听各标段负责人进行建设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管护措施等。

3、抽小班督查。督查指导组将深入实地,随机抽取小班,采取无人机航拍辅助开展现地调查的办法进行。

4、整改到位。对督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现场提出解决办法,责令标段限期整改到位。

柳林县林业局

202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