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现将《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乡镇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抓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柳林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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