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柳林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402229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稳固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主要包括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建工作、人事信息、安全生产、计划总结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公开保障情况。一是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人员变动和调整,及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加大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力度;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工作要求安排,及时处理好上级的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落实到实处,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度,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部分栏目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形成以制度管公开,以制度促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