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
根据晋政发〔2016〕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现下达你乡(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代领、冒领,若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2020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柳林县民政局
2020年6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4461 | 文 号: | 柳民发〔2020〕50号 | ||||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9日 | ||||
| 标 题: | 关于发放2020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通知 | ||||||
乡(镇)民政办:
根据晋政发〔2016〕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现下达你乡(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二、该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代领、冒领,若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2020年7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汇总表
(此页无正文)
柳林县民政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