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乡(镇)20241—4月份孤儿提标资金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为20241--4月社会散居孤儿提标资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320202411日起执行。

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的发放,由县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代理金融机构山西柳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柳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将资金支付至发放对象账户(银联卡)。

三、该项资金专款专用,要及时发放,不得代领、冒领,如发现有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4年1—4月孤儿提标资金汇总表


柳林县民政局

20243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