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解决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联合督导组在柳林县督导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举一反三要求,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养老服务政策落地见效、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彻底消除,特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联合督导组对我县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龄津贴问题
1.应发未发:截至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津贴已完成发放),1137人已满80岁但尚未领取高龄津贴,其中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21位、90-99岁高龄老年人244位、80-89岁高龄老年人872位。
2.死亡人员未停发:李二把(2024年6月去世)、高丕岐(2024 年9月去世)、张吉厚(2024年10月去世)等11人存在死亡后至今没有停发高龄津贴的情况。
(二)养老机构问题
柳林县孝心康养中心存在合同签订日期错误、消防安全评估超期、灭火器压力不足等问题。具体表现为:2 份《护工聘用合同》签订日期错误,分别为“2026年1月16日”和“2027年4 月9日”;消防安全评估认定意见书有效期至2025年1月,超期未申请重新评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场发现2个灭火器维修日期模糊,其中一只压力不足。
二、整改目标
(一)高龄津贴应发未发问题:8月5日前完成1137名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信息、未申领原因等全要素筛查,建立“一人一档”申领台账;8月30日前实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津贴“应发尽发”,确保政策覆盖无死角。
(二)死亡人员未停发高龄津贴问题:8月5日前完成11名死亡人员信息与发放记录的精准比对;8月20日前全额追缴多发资金;9月1日前建成民政-公安信息实时共享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养老机构问题:8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含孝心康养中心)合同规范、消防安全、设施维护等问题的“拉网式”整改。其中,孝心康养中心8月15日前完成消防安全重新评估及不合格灭火器更换;其他机构8月20日前完成合同审查修订、消防设施检修及应急标识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高龄津贴应发未发问题整改措施
1.组建“民政+乡镇+社区(村)”三级核查专班(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养老服务股3名骨干、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及社区/村网格员为成员),8月1日-8月5日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核实、数据比对等方式,逐人确认1137人的身份真实性、未申领原因(如不知晓政策、未及时提交材料、不在本地居住等)及符合领取的起始时间,形成《未申领人员情况明细表》。
2.针对不同未申领原因分类施策:对“不知晓政策”的,由专班上门解读政策;对“材料不全”的,协助填写《高龄津贴申领表》并协调社区(村)出具证明材料;对“行动不便”的,提供“代申请、代领办”服务。8月30日前完成所有人员津贴核算及发放。
(二)死亡人员未停发高龄津贴问题整改措施
1.立即暂停李二把等11人的津贴发放,由涉及乡镇牵头,组建资金追缴小组,限期将多领资金全部追回。同时举一反三,8月6日-8月10日各乡镇认真核算2024年1月以来高龄津贴多发金额,并联系涉事家属追缴所涉资金,明确追缴金额、依据及退款方式。对拒不配合的,联合乡镇、社区(村)开展政策宣讲及思想疏导,确保8月20日前完成全部追缴,追缴资金全额上缴财政。
2.8月20日前建立“双渠道、月更新”信息共享机制:每月5日前,公安部门向民政局推送上月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信息;民政局收到信息后3日内完成与高龄津贴领取名单的比对,对确认死亡人员立即停发津贴并标注原因。
(三)养老机构问题整改措施
1.合同规范专项行动:8月8日前,督促柳林县孝心康养中心重新签订2份日期错误的《护工聘用合同》,明确是否持证(获得国家人社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及第三方机构鉴定的同类国家认可证书;吕梁山护工结业证等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均不符合要求)、服务内容、薪酬标准、合同期限(与实际用工时间一致)等要素,并由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现场审核。8月10日-8月20日,对全县8家养老机构的所有合同(含护工聘用、老人入住、物资采购等)开展“全覆盖”审查,重点核查合同日期、条款合规性、双方权责等,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8月20日前完成修订并备案。
2.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民政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全县养老机构大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限。县民政局8月12日前聘请第三方消防机构对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完成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整改(如增设烟感报警器、规范消防通道),8月15日前取得合格评估报告;孝心康养中心8月5日前更换2个不合格灭火器(选用压力达标、维修日期清晰的型号),并由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验。其他养老机构8月15日前完成消防设施检修(如灭火器压力检测、应急灯更换),8月20日前组织消防演练,民政局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清零。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20日前组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重新学习《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每月自查(由机构负责人实施)、每季度联合检查(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制度,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机构,暂停运营资格并公示。
四、整改责任分工
(一)民政局局长为总负责人,统筹协调整改全过程,每周二召开整改推进会,解决重大问题。
(二)抽调民政局王军、史宏亮、田伟伟、高小虎等4名骨干人员成立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专班,副局长王秋平任组长。具体分工如下:
1.王军负责穆村镇、薛村镇、高家沟乡、三交镇、石西乡等5个乡镇的高龄津贴核查、资金追缴,高家沟中心敬老院、柳林县护理型中心敬老院、吕梁市懿星养老服务中心的问题整改等工作的督促落实;
2.史宏亮负责柳林镇、成家庄镇、孟门镇、李家湾乡、王家沟乡等5个乡镇的高龄津贴核查、资金追缴;
3.田伟伟负责庄上镇、金家庄镇、留誉镇、陈家湾镇、贾家垣乡等5个乡镇的高龄津贴核查、资金追缴,金家庄卫生院医养中心的问题整改等工作的督促落实;
4.高小虎负责柳林县孝心康养中心的问题整改督促落实。
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专班各成员须深入各乡镇及各养老机构一线开展工作,督促其加快推进高龄津贴、消防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请于8月25日前形成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报送至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养老服务股汇总后,报县纪委集中整治办存档备查。
(三)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承担以下职责:负责高龄津贴应发未发人员的信息核实、申报引导及津贴发放工作;做好死亡人员多发津贴的核算、追缴及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工作;承担消防安全整改的台账管理工作;于每周二对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专班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开展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提供消防技术指导,参与隐患整改验收。
(五)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举一反三对所属辖区内的民生资金发放及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同步做好辖区内高龄老人信息核实、高龄申报、资金追缴等工作。
(六)县公安局负责每月向民政局推送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信息,协助核实高龄老人身份。
五、整改总结与长效机制建设
(一)8月25日前,由民政局局长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及乡镇开展整改“回头看”,评估整改效果(如高龄津贴发放到位率、养老机构隐患整改完成率等),形成《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集中整治办。
(二)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健全三项长效机制:
1.高龄津贴“动态管理”机制:依托民政-公安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员增减、资格变动的实时更新,每季度公示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养老机构“分级监管”机制: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将养老机构分为“优秀、合格、整改”三级,差异化配置监管资源,对“整改”级机构加大检查频次。
3.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民政、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及各乡镇联席会议,通报养老服务领域问题,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柳林县民政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